题目
[不定项选择题]企业取得的下列收入中,属于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的有(  )。
  • A.接受股东赠与资产收入
  • B.从境内非上市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分红
  • C.转让股票取得的收入
  • D.国债利息收入
  • E.接受县以上政府无偿划入的国有资产
答案解析
答案: B,D
答案解析:选项A:企业接收股东划入资产,凡合同、协议约定作为资本金(包括资本公积)且在会计上已作实际处理的,不计入企业的收入总额,企业应按公允价值确定该项资产的计税基础;企业接收股东划入资产,凡作为收入处理的,应按公允价值计入收入总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同时按公允价值确定该项资产的计税基础。选项C:属于企业的应税收入。选项E: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将国有资产无偿划入企业,凡指定专门用途,且企业已按专项用途管理的,可作为不征税收入处理;企业接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无偿划入资产,属于特定情形以外的,按政府确定的该项资产的接收价值计入当期收入总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政府没有确定接收价值的,按资产的公允价值计算确定应税收入。
立即查看答案
本题来源:2017年《涉税服务实务》真题
点击去做题
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下列适用企业所得税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行业是(  )。
  • A.烟草制造业
  • B.新能源汽车制造业
  • C.房地产业
  • D.娱乐业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下列行业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1)烟草制造业(选项A);(2)住宿和餐饮业;(3)批发和零售业;(4)房地产业(选项C);(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6)娱乐业(选项D);(7)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行业。
点此查看答案
第2题
[单选题]下列项目在计算个体工商户的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在税前扣除的是(  )。
  • A.税款的滞纳金
  • B.被没收的财物损失
  • C.行政罚款支出
  • D.生产过程中耗费的原料成本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下列项目在计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时不得扣除:(1)个人所得税税款;(2)税收滞纳金(选项A);(3)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选项B、C);(4)不符合扣除规定的捐赠支出;(5)赞助支出;(6)用于个人和家庭的支出;(7)与取得生产经营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8)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不准扣除的支出。
点此查看答案
第3题
[单选题]某公司拖欠2016年度增值税42万元,催缴无效,经县税务局局长批准,2017年3月,税务机关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扣缴所欠税款,这一行政行为属于(  )。
  • A.提供纳税担保
  • B.税收保全措施
  • C.强制执行措施
  • D.税务行政协助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税收强制执行措施是指:(1)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2)扣押、查封、依法拍卖或者变卖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
点此查看答案
第4题
[组合题]

(根据2020年教材本题涉及知识点已变更,本题按照教材进行了改编)某化妆品生产企业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6月该企业发生如下业务:
(1)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生产的A类面霜1500瓶,每瓶20克,每瓶不含税销售价400元,款项678000元已收存银行。
(2)销售生产的B类护肤液50箱,每箱20瓶,每瓶60毫升,每瓶含税售价61.02元,货物已发,款项61020元已收存银行。
(3)销售生产的C类面膜300盒,每盒5片,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总价27000元,增值税3510元,款项尚未收到。
(4)将A类面霜、B类护肤液各1瓶和C类面膜2片组成套装,以每套不含税价490元委托甲企业代销,已收到代销清单,当期代销100套,款项尚未收到。
(5)将本单位生产的C类面膜120盒作为福利发放给本单位职工。
(6)将2016年3月在本地自建的办公楼对外出租,一次性收取3年房租款1050000元,该企业采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
(7)本月材料采购情况如下表: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千克)

不含税单价(元)

1 香水精 50 1000
2 酒精 100 20
3 珍珠粉 500 50
4 面霜 500 600

采购时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月除珍珠粉的专用发票未确认抵扣,其他专用发票已在本月申报抵扣,以上材料均未领用。
(8)支付销售化妆品发生的运输费用21800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载明金额20000元、税额1800元,当月已申报抵扣。
已知高档化妆品消费税税率为15%。
要求: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

业务(1)A类面霜每克不含税价格=400/20=20(元),为高档化妆品。应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400×1500×13%=78000(元)
应纳消费税=400×1500×15%=90000(元)
业务(2)B类护肤液每毫升不含税价格=61.02/(1+13%)/60=0.9(元),不属于高档化妆品。
应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61.02/(1+13%)×20×50×13%=7020(元)
业务(3)C类面膜每片不含税价格=27000/300/5=18(元),为高档化妆品。
应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为3510元。
应纳消费税=27000×15%=4050(元)
业务(4)应税消费品和非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商品出售的,按照全额缴纳消费税。
应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490×100×13%=6370(元)
应纳的消费税=490×100×15%=7350(元)
业务(5)发放职工福利应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
应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18×5×120×13%=1404(元)
应纳消费税=18×5×120×15%=1620(元)
业务(6)应纳的增值税=1050000/(1+5%)×5%=50000(元)
业务(7)可以抵扣的进项税=50×1000×13%+100×20×13%+500×600×13%=45760(元)
业务(8)可以抵扣的进项税为1800元。
当月应纳的增值税=78000+7020+3510+6370+1404-(45760+1800)+50000=98744(元)
当月应纳的消费税=90000+4050+7350+1620=103020(元)。

[要求2]
答案解析:
项目 栏次 一般项目
本月数
销售额

(一)按适用税率计税销售额

1

740800

其中:应税货物销售额

2

740800

   应税劳务销售额

3

 

   纳税检查调整的销售额

4

 

(二)按简易办法计税销售额

5

1000000

其中:纳税检查调整的销售额

6

 

(三)免、抵、退办法出口销售额

7

 

(四)免税销售额

8

 

其中:免税货物销售额

9

 

   免税劳务销售额

10

 

税款计算

销项税额

11

96304

进项税额

12

47560

上期留抵税额

13

 

进项税额转出

14

 

免、抵、退应退税额

15

 

按适用税率计算的纳税检查应补缴税额

16

 

应抵扣税额合计

17=12+13-14-15+16

 

实际抵扣税额

18(如17<11,则为17,否则为11)

47560

应纳税额

19=11-18

48744

期末留抵税额

20=17-18

 

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

21

50000

按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的纳税检查应补缴税额

22

 

应纳税额减征额

23

 

应纳税额合计

24=19+21-23

98744

点此查看答案
第5题
[组合题]

(根据2020年教材本题涉及知识点已变更,本题按照教材进行了改编)某税务师事务所受托对某地处县城的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进行审核。2020年该企业的年度利润表(摘要)如下: 2020年12月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累计数

一、营业收入

6500

减:营业成本

4600

    税金及附加

50

    销售费用

510

    管理费用

790

    财务费用

87

  加:投资收益

55

二、营业利润

518

  加:营业外收入

3.39

  减:营业外支出

105

三、利润总额

416.39

  减:所得税费用

104.0975

四、净利润

312.2925

税务师对2020年度有关账户明细记录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发现如下情况:
(1)将一批产品按市场价格换取材料,并取得对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该批产品的账面成本为40万元,不含税市场售价为56万元。企业的相关账务处理为:
借:原材料56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72800
   贷:应付账款232800
         库存商品400000
(2)“营业外收入”为销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取得的收入,企业取得现金3.39万元,未开具发票,相关的成本已结转至“其他业务成本”科目,会计分录为:
借:库存现金33900
   贷:营业外收入33900
(3)经核实费用类科目的明细核算,归集企业全年在费用类科目中核算的有合法票据的业务招待费为50万元,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为90万元。

(4)“营业外支出”由三部分组成:一是通过省级人民政府向灾区捐赠的90万元;二是因违反食品安全法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以的罚款12万元;三是订购的一批材料因临时取消不再购进而支付给供货方的违约金3万元。

(5)“应付职工薪酬”账户各明细栏目反映,支付给职工的合理工资总额合计700万元,发生职工福利费合计100万元;发生职工教育经费18万元;拨缴工会经费15万元,已取得相关工会拨缴款项票据,上述各项支付均已在相关成本费用科目中核算。
假定该企业2020年度尚未结账,其他业务处理正确,且与纳税无关,无递延事项。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

业务(1)应确认销项税额=56×13%=7.28(万元)
业务(2)应确认销项税额=3.39÷(1+13%)×13%=0.39(万元)
应补缴增值税=7.28+0.39=7.67(万元)
应补缴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7.67×(5%+3%+2%)=0.767(万元)
合计金额=7.67+0.767=8.437(万元)。

[要求2]
答案解析:

①业务(1)应确认主营业务收入56万元,确认主营业务成本40万元;
业务(2)应冲减收入0.39万元。
企业利润总额=416.39+56-40-0.767-0.39=431.233(万元)
②企业销售(营业)收入=6500+56+3=6559(万元)
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1=50×60%=30(万元)
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2=6559×0.5%=32.795(万元),所以业务招待费需要纳税调增=50-30=20(万元)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扣除限额=6559×15%=983.85(万元),大于实际发生额90万元,不需要纳税调整。
公益性捐赠扣除限额=431.233×12%=51.748(万元),通过省级人民政府向灾区捐赠需要纳税调增=90-51.748=38.252(万元)
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以的罚款不得在税前扣除,需要纳税调增12万元。
支付给供货方的违约金可以在税前扣除,不需要纳税调整。
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限额=700×14%=98(万元),需纳税调增=100-98=2(万元)
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限额=700×8%=56(万元),不需要纳税调整。
工会经费税前扣除限额=700×2%=14(万元),需纳税调增=15-14=1(万元)
企业应纳税所得额=431.233+20+38.252+12+2+1=504.485(万元)应纳税额=504.485×25%=126.1213(万元)
应补缴企业所得税=126.1213-104.0975=22.0238(万元)。

[要求3]
答案解析:

业务(1)调账
借:主营业务成本40  
      应付账款23.28  
   贷:主营业务收入56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7.28
业务(2)调账
借:营业外收入3.39 
   贷:其他业务收入3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0.39

点此查看答案
  • 激活课程
  • 领取礼包
  • 咨询老师
  • 在线客服
  • 购物车
  • App
  • 公众号
  • 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