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选项A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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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类型的可撤销法律行为,撤销权行使的具体规定分别是什么?
不同类型的可撤销法律行为,撤销权行使的具体规定如下表所示:
| 类型 | 行使人 | 行使期间 | 行使途径 | |
| 欺诈 | 受欺诈方 | 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 | (同时满足)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 | 须通过法院或仲裁机关行使——不告不理 |
| 显失公平 | 受损害方 | |||
| 重大误解 | 行为人 | 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90日内 | ||
| 胁迫 | 受胁迫方 | 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1年内 | ||

拓展练习
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债权人不得行使代位权。专属于债务人自 身的权利包括:(1)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请求权;(2)人身损害赔偿请 求权;(3)劳动报酬请求权,但是超过债务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的 部分除外;(4)请求支付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最低生活保障金等保障当事人基本生活的权利;(5)其他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权利。选项 C 当选。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等,性质为要约邀请)。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本题中,梁某作出要约,丁某未回复,丁某次日欲以2000元购买摩托车的行为属于要约。选项D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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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约和要约邀请有哪些不同?
要约和要约邀请的总结如下:
要约和要约邀请不同,要约是一经承诺就成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而要约邀请的目的则是邀请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一旦他人发出要约,要约邀请人则处于一种可以选择是否接受对方要约的承诺人地位。要约邀请处于合同的准备阶段,没有法律约束力。

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义务请求属于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选项A不当选;诉讼时效中止,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6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选项C不当选。选项B、D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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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普通时效期间和20年长期时效期间适用的情形有什么不同?
诉讼时效期间对比如下表所示:
| 诉讼时效期间的类型 | 是否适用延长规定 | 是否适用中止、中断的规定 |
| 3年普通时效期间 | × | √ |
| 20年长期时效期间 | √ | × |

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从行为开始时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选项D不当选。选项A、B、C当选。

专属管辖的案件主要有三类:(1)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2)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3)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选项B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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