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2019年中级《经济法》真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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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共益权是指股东依法参加公司事务的决策和经营管理的权利,它是股东基于公司利益同时兼为自己的利益而行使的权利,包括股东会会议参加权、提案权、质询权,在股东会上的表决权、累积投票权,股东会会议召集请求权和自行召集权,了解公司事务、查阅公司账簿和其他文件的知情权,提起诉讼权等权利。本题表述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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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普通合伙企业中,普通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退伙后的普通合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应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选项 A 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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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
公积金弥补公司亏损,应当先使用任意公积金和法定公积金;仍不能弥补的,可以按照规定使用资本公积金。选项 D 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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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融资租赁期间,出租人享有租赁物的所有权。承租人破产的,租赁物不属于破产财产。出租人对租赁物享有的所有权,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本题表述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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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选项A当选;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而不是分别与A机关签订采购合同,选项B不当选;应当以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该联合体的资质等级,选项C不当选;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选项D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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