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不定项选择题]下列企业中,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以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为限额扣除的有(  )。
  • A.生产电子设备的高新技术企业
  • B.化妆品销售企业
  • C.医药制造企业
  • D.酒类制造企业
  • E.

    烟草企业

本题来源:第四节 所得税纳税审核方法 点击去做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C
答案解析:

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对化妆品制造与销售(选项B)、医药制造(选项C)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一律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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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关联企业利息费用的扣除要判断总量的合理性和利率的合理性;第一个合理性判断:从资本结构角度判别借款总量的合理性,即通过债资比例来判别关联借款总量是否超标(接受关联方债权性投资和权益性投资的比例,金融企业5:1,其他企业2:1)。该企业用来计算准许扣除的利息支出的合理借款总量=3500×2=7000(万元)。第二个合理性判断: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合理的利率水平的利息费用=7000×8%=5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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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单选题]

下列关于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表述中错误的是(  )。

  • A.

    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3000元标准定额扣除

  • B.

    约定分摊可以协商分摊比例,负担重的可以全额分摊该扣除标准

  • C.

    指定分摊优于约定分摊

  • D.

    赡养人可以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选项B,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3000元(每年36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最高不得超过每月1500元每年1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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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企业所得税职工教育经费扣除标准:

(1)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2)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符合条件软件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应单独进行核算,并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职工教育经费扣除标准:

(1)在工资、薪金总额的2.5%的标准内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2)业主本人:以当地(地级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为计算基数,在2.5%的标准内据实扣除。

综上所述,选项A属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和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处理不一致的支出,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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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

可以适用一次性税前扣除加速折旧政策。

理由:自2018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计算折旧。

[要求2]
答案解析:

不能适用一次性税前扣除加速折旧政策。

理由:自2018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计算折旧。

[要求3]
答案解析:

不能适用一次性税前扣除加速折旧政策。

理由:企业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包括以货币形式购进或自行建造两种方式,但不包括融资租入、捐赠、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

[要求4]
答案解析:

连续亏损可以选择不享受一次性税前扣除加速折旧政策,按10年正常计提折旧扣除。

理由:①一般企业某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可以用下一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年度的所得不足以弥补的,可以逐年结转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此时企业加速折旧,将导致亏损增加,且亏损无法在税前弥补,导致企业税款损失;

②企业根据自身生产经营需要,可自行选择享受一次性税前扣除加速折旧政策,而不是必须选择一次性税前扣除加速折旧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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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组合题]

乙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销售智能电器设备,增值税适用税率13%,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25%。2024年度利润总额为800万元。审核确认的相关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1)当年销售设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合计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2500万元;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合计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500万元;没有开票合计取得销售款(含税)904万元。上述相关成本合计为1800万元。

(2)账面记载投资收益贷方金额580万元,其中:权益法核算确认的股权投资收益20万元,成本法核算确认的股权投资收益10万元,以上股权投资均投资于境内非上市居民企业但未超过12个月;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收入50万元;股权转让收益400万元。经核实,该项股权转让收入1000万元,转让时持有被投资方账面累计未分配利润200万元,会计投资成本600万元,计税成本500万元。

(3)计提工资总额630万元,其中50万元为退休人员工资,30万元为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当年实际支付工资总额600万元,其中50万元为退休人员工资,20万元为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

(4)支付职工福利费60万元,职工教育经费20万元,工会经费12万元。

(5)为公司高管缴纳补充医疗保险10万元。

(6)支付银行利息10万元,取得银行开具的银行利息结算单据。

(7)列支业务招待费12万元。

(8)列支办公楼装修费100万元,该办公楼为6月经营租入。已知租赁期为5年,装修费一次性计入成本费用。

(9)将生产的6台设备通过某市政府捐赠用于公益事业,该类设备每台成本2万元、不含税公允价值2.5万元,会计上确认营业外支出13.95万元,取得税前允许扣除的捐赠票据载明金额为16.95万元。2023年未能税前扣减完的捐赠支出10万元。

(10)10月生产销售节能产品1万件,按政策规定,节能产品的财政补贴为50元/件,该企业共收到补贴50万元。已按规定缴纳增值税及相关税费,财务人员将该笔收入作为不征税收入申报。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涉及计算的请列明计算过程,金额单位为万元,保留两位小数;申报表以元为单位。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

①会计上按照权益法核算确认的股权投资收益20万元,税法上不确认收入,应纳税调减20万元。

②会计上按照成本法核算确认的股权投资收益10万元,税法上确认收入,但属于免税收入,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故应纳税调减10万元。

③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收入50万元,税法上属于免税收入,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故应纳税调减50万元。

④股权转让,税法上应确认的收益=1000-500=500(万元),会计上确认了400万元,故应纳税调增100万元。

[要求2]
答案解析:

可税前扣除的工资总额为600-50=550(万元)。

理由:企业在年度汇算清缴结束前向员工实际支付的已预提汇缴的年度工资薪金,准予在汇缴年度按规定扣除。退休人员的工资属于企业向已经离职的员工支付的报酬,与企业的当前经营收入没有直接关系,因此可以视为与取得收入无关的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

[要求3]
答案解析:

①职工福利费支出扣除限额=550×14%=77(万元)>60万元,可税前扣除60万元。

②教育经费支出扣除限额=550×8%=44(万元)>20万元,可税前扣除20万元。

③工会经费支出扣除限额=550×2%=11(万元)<12万元,可税前扣除11万元。

可税前扣除的三项经费=60+20+11=91(万元)。

[要求4]
答案解析:

可税前扣除的补充医疗保险是0元。

理由:按照税法相关规定,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年金)、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企业只为高级管理人员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不符合相关规定,不得在税前扣除。

[要求5]
答案解析:

可税前扣除的银行借款利息是0元。

理由:向银行金融企业借款发生的利息支出,2018年7月1日后,需要取得增值税发票才能作为合规票据在税前列支,由于该业务只取得了利息结算单据、未取得发票,因此不得在税前扣除。

[要求6]
答案解析:

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1=销售(营业)收入×5‰=[2500+500+904÷(1+13%)+15+50]×5‰=19.33(万元)。

扣除限额2=实际发生额×60%=12×60%=7.2(万元);扣除限额1>扣除限额2。税前可以扣除的业务招待费是7.2万元。

[要求7]
答案解析:

当年可税前扣除的装修费用=100÷5×6÷12=10(万元)。

理由: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商铺进行装修花费的100万元改建支出,应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按合同约定的剩余租赁期限(5年)进行摊销,不得一次性计入成本费用。

[要求8]
答案解析:

①财务人员将该笔财政收入计入不征税收入不正确。

②理由:企业按照市场价格销售货物,凡由政府财政部门根据企业销售货物的数量、金额的一定比例给予全部或部分资金支付的,应当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收入,因此财务人员拟将该笔补贴收入作为不征税收入的选择不合理。

[要求9]
答案解析:

①公益性捐赠扣除限额=利润总额×12%=800×12%=96(万元)>待扣金额=15×(1+13%)+10=26.95(万元),因此2024年可税前扣除的捐赠支出是26.95万元。

A105070捐赠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节选)

行次

项目

账载金额

以前年度结转可扣除的捐赠额

按税收规定计算的扣除限额

税收金额

纳税调增金额

纳税调减金额

可结转以后年度扣除的捐赠额

1

2

3

4

5

6

7

1

一、非公益性捐赠


*

*

*


*

*

2

二、限额扣除的公益性捐赠(3+4+5+6)








3

前三年度(2021年)

*


*

*

*


*

4

前二年度(2022年)

*


*

*

*



5

前一年度(2023年)

*

100000

*

*

*

100000


6

本年(2024年)

169500

*

960000

269500

0

*

0

7

三、全额扣除的公益性捐赠


*

*


*

*

*

……

……








11

合计(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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