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非股权支付对应的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被转让资产的公允价值-被转让资产的计税基础)×(非股权支付金额÷被转让资产的公允价值)=3000×70%×(15-12)×3780÷(3780+27720)=756(万元)。

拓展练习
选项B,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3000元(每年36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最高不得超过每月1500元(每年18000元)。

选项B,个体工商户为从业人员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从业人员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据实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个体工商户业主本人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以当地(地级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为计算基数,分别在不超过该计算基数5%标准内的部分据实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企业的免税收入包括:
(1)国债利息收入;(选项A)
(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3)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4)通过沪港通、深港通投资H股满12个月取得的股息红利;(选项D)
(5)投资创新企业CDR取得的符合条件的股息红利;
(6)符合条件的永续债利息收入;
(7)非营利性科研机构、高等学校接收企业、个人和其他组织机构基础研究资金收入;(选项E)
(8)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免税收入。(选项C)

下列活动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1)企业产品(服务)的常规性升级;
(2)对某项科研成果的直接应用,如直接采用公开的新工艺、材料、装置、产品、服务或知识等;
(3)企业在商品化后为顾客提供的技术支持活动;
(4)对现存产品、服务、技术、材料或工艺流程进行的重复或简单改变;(选项E)
(5)市场调查研究、效率调查或管理研究;(选项B)
(6)作为工业(服务)流程环节或常规的质量控制、测试分析、维修维护;(选项A)
(7)社会科学、艺术或人文学方面的研究。(选项C)
综上所述,选项A、B、C、E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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