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第五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 点击去做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及其家庭发生的生活费用不允许在税前扣除。投资者及其家庭发生的生活费用与企业生产经营费用混合在一起,并且难以划分的,全部视为投资者个人及其家庭发生的生活费用,不允许在税前扣除。

(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分别核算生产经营费用和个人、家庭费用。对于生产经营与个人、家庭生活混用难以分清的费用,其40%视为与生产经营有关费用,准予扣除。)

立即查看答案
立即咨询

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

根据个人所得税相关规定,个人转让限售股时,以转让当日该股份实际转让价格计算转让收入的情形是(  )

  • A.个人用限售股接受要约收购
  • B.个人持有的限售股被司法扣划
  • C.个人用限售股认购或申购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份额
  • D.个人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交易系统或大宗交易系统转让限售股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

选项A,转让收入以要约收购的价格计算;

选项B,转让收入以司法执行日的前一交易日该股收盘价计算;

选项C,转让收入以股份过户日的前一交易日该股份收盘价计算。

点此查看答案
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1)个体工商户业主本人向当地工会组织拨缴的工会经费、实际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以当地(地级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为计算基数,在规定比例内据实扣除;因此,工会经费税前扣除限额=4×3×2%=0.24(万元),职工福利费支出税前扣除限额=4×3×14%=1.68(万元),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限额=4×3×2.5%=0.3(万元);

(2)对于生产经营与个人、家庭生活混用难以分清的费用,其40%视为与生产经营有关费用,准予扣除,所以税前可以扣除额=3×40%=1.2(万元);

(3)应纳税所得额=30-0.24-1.68-0.3-1.2-6=20.58(万元);

(4)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其他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所以应纳个人所得税=(20.58×20%-1.05)×50%=1.53(万元)。

点此查看答案
第3题
[单选题]

下列各项中,属于专项扣除的是(  )

  • A.赡养老人支出
  • B.继续教育支出
  • C.基本养老保险费
  • D.符合国家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选项A、B,属于专项附加扣除;选项D,属于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点此查看答案
第4题
[不定项选择题]与个人任职有关的下列收入,可按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算个人所得税的有(  )。
  • A.年终加薪收入
  • B.每月固定发放的奖金
  • C.季度奖金收入
  • D.实行绩效工资办法的绩效工资收入
  • E.先进奖金收入
答案解析
答案: A,D
答案解析:选项A、D,一次性奖金也包括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
点此查看答案
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对个人多次取得同一被投资企业股权的,转让部分股权时,采用“加权平均法”确定其股权原值。转让股权原值=(1000×5+3000×7)÷4000×2500=16250(元)。
点此查看答案
  • 激活课程
  • 领取礼包
  • 咨询老师
  • 在线客服
  • 购物车
  • App
  • 公众号
  • 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