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第五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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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选项A、B、C不当选,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的股息红利,应该由H股公司按照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但如果内地投资者投资联交所上市的非H股所取得的股息红利,则应该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按照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选项D当选,对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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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及其家庭发生的生活费用不允许在税前扣除。投资者及其家庭发生的生活费用与企业生产经营费用混合在一起,并且难以划分的,全部视为投资者个人及其家庭发生的生活费用,不允许在税前扣除。
【知识链接】
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分别核算生产经营费用和个人、家庭费用。对于生产经营与个人、家庭生活混用难以分清的费用,其40%视为与生产经营有关费用,准予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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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1)拍卖品为经文物部门认定是海外回流文物的,按转让收入额的2%征收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2)戚某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00000×2%=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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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C,D,E
答案解析:
选项A,通过离婚析产的方式分割房屋产权是夫妻双方对共有财产的处置,个人因离婚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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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选项B,捐赠股权、房产的,其捐赠支出金额按照个人持有股权、房产的财产原值确定。捐赠除股权、房产以外的其他非货币性资产,按照非货币性资产的市场价格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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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单选题]张某自2025年10月起仅在甲互联网平台取得劳务报酬,10月取得劳务报酬收入15000元,无免税收入、其他扣除、减免税额。平台按累计预扣法预扣个人所得税,当月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为( )元。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1)从业人员自互联网平台企业取得劳务报酬所得,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并预扣预缴税款。具体计算公式为: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收入-累计费用-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其中:累计费用,按累计收入乘以20%计算;累计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互联网平台企业连续取得劳务报酬的月份数计算。
(2)张某10月累计收入为15000元,累计费用=15000×20%=3000(元),累计减除费用=5000×1=5000(元),累计应纳税所得额=15000-3000-5000=7000(元),适用税率3%,速算扣除数0,当月应预扣预缴税额=7000×3%=2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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