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拓展练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应税交易,不征收增值税:
(1)员工为受雇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取得工资、薪金的服务;(选项B)
(2)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选项C)
(3)依照法律规定被征收、征用而取得补偿;
(4)取得存款利息收入。
选项A,无偿提供服务,不属于增值税视同应税交易,不征收增值税;选项D,单位取得存款利息收入,不属于应税交易,不征收增值税。
综上所述,选项D当选。

选项A、B,纳税人采取以物易物方式销售货物的,双方都应该以各自发出的货物核算销售额,计算销项税额,所以甲、乙都应计算换出货物的销项税额;选项C,甲企业换进实木地板用于职工食堂装修,属于外购货物用于集体福利,进项税额不得抵扣;选项D,乙企业换进原材料用于继续生产增值税应税产品,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4月:不含税销售额80000元<月起征点标准100000元,免征增值税,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5月:不含税销售额100000+5000=105000(元)>月起征点标准100000元,不免征增值税,应缴纳增值税=100000×1%+150=1150(元)。
6月:不含税销售额120000元>月起征点标准100000元,不免征增值税,应缴纳增值税=120000×1%=1200(元)。
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发生除销售、出租不动产或者转让土地使用权之外的增值税应税交易,依照3%征收率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按规定预缴增值税的项目,当期在预缴地实现的全部价款、预收款(均不含增值税)合计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交易,以一个月为一个计税期间的,起征点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一个季度为一个计税期间的,起征点为季度销售额30万元。销售额未达到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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