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第五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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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答案: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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戚某2月份取得董事费收入被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100000×(1-20%)×40%-7000=2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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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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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D
答案解析:
选项A,转让收入以要约收购的价格计算;
选项B,转让收入以司法执行日的前一交易日该股收盘价计算;
选项C,转让收入以股份过户日的前一交易日该股份收盘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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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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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C
答案解析:个体工商户为从业人员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从业人员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据实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该个体工商户允许税前扣除的从业人员补充养老保险限额=105×5%=5.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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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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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D
答案解析:
选项A,律师事务所支付给雇员(包括律师及行政辅助人员,但不包括律师事务所的投资者)的所得,按照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选项B,律师个人承担的按照律师协会规定参加的业务培训费用,可据实扣除;
选项C,兼职律师应于次月7日内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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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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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D
答案解析:对个人多次取得同一被投资企业股权的,转让部分股权时,采用“加权平均法”确定其股权原值。转让股权原值=(1000×5+3000×7)÷4000×2500=162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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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D,E
答案解析:
选项B,一般捐赠额的扣除以不超过纳税人申报应纳税所得额的30%为限。
选项C,居民个人发生的公益捐赠支出,可以在经营所得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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