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不定项选择题]甲公司于2017年1月设立,2025年6月被申请破产,管理人发现甲公司大股东张某一直担任董事长但尚未履行出资义务,且张某在2024年年底公司发生破产原因普遍拖欠职工工资的情况下,仍然领取了高额的工资和绩效奖金。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有(  )。
  • A.张某的出资义务可以不再履行,因为已过诉讼时效
  • B.张某领取的工资应当由管理人追回,由此形成的债权均按拖欠职工工资清偿
  • C.张某领取的工资应当由管理人追回,由此形成的债权均按普通债权清偿
  • D.张某领取的绩效奖金应当由管理人追回,由此形成的债权按普通债权清偿
本题来源:第4节 债务人财产 点击去做题 箭头

答案解析

答案: A,B,C
答案解析: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或抽逃出资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或返还,不受出资期限、诉讼时效的限制,选项A当选。张某领取的工资应当由管理人追回,以此形成的债权如果在平均工资范围内,按拖欠职工工资清偿;超出平均工资的部分,作为普通债权清偿,选项B、C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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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不定项选择题]

人民法院受理甲企业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在清查企业财产时发现,甲企业曾在破产受理前为担保一笔100万元的借款顺利借出,提供了质押担保,已知提供的质押物现行市场价值为80万元,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关于该情形,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有(  )。

  • A.管理人可以自行决定通过清偿债务的方式取回该质物
  • B.管理人向债权人清偿100万元债务后取回该质物
  • C.管理人拟通过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取回质物的,应当及时报告债权人委员会
  • D.管理人可以提供为债权人接受的相当于债务100万元价值的担保而取回质物
答案解析
答案: A,B,D
答案解析:

(1)管理人实施下列行为,应当及时报告债权人委员会:①涉及土地、房屋等不动产权益的转让;②探矿权、采矿权、知识产权财产权的转让;③全部库存或者营业的转让;④借款;⑤设定财产担保;⑥债权和有价证券的转让;⑦履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⑧放弃权利;⑨担保物的收回,选项C不当选;⑩对债权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财产处分行为。未设立债权人委员会的,管理人实施上述行为应当及时报告人民法院。管理人应当事先制作财产管理或者变价方案并提交债权人会议进行表决,债权人会议表决未通过的,管理人不得处分,选项A当选。(2)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可以通过清偿债务或者提供为债权人接受的担保,取回质物、留置物或解除债务人财产上存在的物权担保。管理人所作的债务清偿或者替代担保,在担保物的价值低于被担保的债权额时,以担保物当时的市场价值为限(本题管理人所作清偿应≤80万),选项BD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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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单选题]人民法院于2025年5月16日受理了债权人甲公司提出的针对债务人乙公司的破产申请。管理人在对乙公司的债权债务进行清理时发现,乙公司曾于2024年9月11日为所欠丙公司的一笔原本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抵押担保。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 A.

    若管理人能够证明丙公司知悉乙公司在为其债权提供担保时已具有破产原因,则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抵押担保行为

  • B.

    管理人无需证明丙公司知悉乙公司在为其债权提供担保时已具有破产原因,即可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抵押担保行为

  • C.

    若甲公司能够证明丙公司知悉乙公司在为其债权提供担保时已具有破产原因,则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抵押担保行为

  • D.

    甲公司无需证明丙公司知悉乙公司在为其债权提供担保时已具有破产原因,即可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抵押担保行为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债务人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我国破产法采用程序判断原则,只要债务人的特定行为发生在法定期间内,即构成可撤销行为,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立法不再对被撤销行为实施时债务人是否存在破产原因作实质判断。债务人与第三人主观上为恶意或善意,原则上也不影响撤销权的行使,据此可以解决举证责任等问题,更好地维护债权人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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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单选题]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6个月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中,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的是(  )。
  • A.支付职工劳动报酬
  • B.支付人身损害赔偿金
  • C.向他人无偿转让企业财产
  • D.在设定债务的同时,为该债务提供财产担保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1)选项AB: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6个月内,债务人支付的劳动报酬、人身损害赔偿金,管理人请求撤销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2)选项D:债务人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设定债务的“同时”提供的财产担保,属于对价行为,不能撤销。

【提示】在可撤销期内,债务人对原来已经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务事后补充设置担保或者对已设置财产担保的债务追加担保的, 可撤销;设定债务的同时提供财产担保的,不可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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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不定项选择题]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财产中,属于债务人财产的有(  )。
  • A.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房屋
  • B.破产宣告后破产人得到的银行存款利息
  • C.破产申请受理时债务人用于抵押担保的财产
  • D.破产宣告后破产人得到的房屋出租的租金
答案解析
答案: A,B,C,D
答案解析:债务人财产包括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选项AC),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选项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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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不定项选择题]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破产费用的有(  )。
  • A.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
  • B.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
  • C.因管理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
  • D.管理人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答案解析
答案: A,B,D
答案解析:(1)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属于共益债务,不属于破产费用,选项C不当选。(2)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费用,为破产费用: ①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选项A当选; ②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选项B当选; ③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选项D当选; ④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此前债务人尚未支付的公司强制清算费用、未终结的执行程序中产生的评估费、公告费、保管费等执行费用,可以参照企业破产法关于破产费用的规定,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此前债务人尚未支付的案件受理费、执行申请费,可以作为普通破产债权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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