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单选题]下列关于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的处理中,不正确的是(  )。
  • A.代收费用是计入房价中向购买方一并收取的,应作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计税
  • B.代收费用未计入房价中,而是在房价之外单独收取的,则不作为转让房地产的收入计税
  • C.对于代收费用作为转让收入计税的,在计算扣除项目金额时,可予以扣除,但不可以作为加计20%扣除的基数
  • D.对于代收费用未作为转让房地产的收入计税的,在计算增值额时允许扣除代收费用
本题来源:第四节 计税依据 点击去做题 箭头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

选项A,对于县级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售房时代收的各项费用,如果代收费用是计入房价中向购买方一并收取的,应作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计税。

选项B,如果代收费用未计入房价中,而是在房价之外单独收取的,则不作为转让房地产的收入计税。

选项C,对于代收费用作为转让收入计税的,在计算扣除项目金额时,可予以扣除,但不允许作为加计20%扣除的基数。

选项D,对于代收费用未作为转让房地产的收入计税的,在计算增值额时不允许扣除代收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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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下列关于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税金的说法,错误的是(  )。
  • A.非房地产企业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允许扣除在转让房地产环节缴纳的印花税
  • B.凡不能按清算项目准确计算的,则按该清算项目预缴增值税时实际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扣除
  • C.对于个人购入房地产再转让的,若可以取得评估价格,其在购入环节缴纳的契税,计征土地增值税时,不另作为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予以扣除
  • D.营改增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凡能够按清算项目准确计算的,允许据实扣除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选项D,计算土地增值税增值额的扣除项目中“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不包括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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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

A栋写字楼,利息支出凡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并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允许据实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按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和房地产开发成本金额之和的5%以内计算扣除。

A栋写字楼开发费用=允许扣除的利息+(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扣除比例(5%以内)=60+(350+600)×5%=107.5(万元)。

 B栋写字楼,凡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利息支出要并入房地产开发费用一并计算扣除。

B栋写字楼开发费用=(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扣除比例(10%以内)=(350+600)×8%=76(万元)。

开发费用合计=107.5+76=183.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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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不定项选择题]房地产开发公司支付的下列相关税费,可列入加计20%扣除范围的有(  )。
  • A.销售过程中发生的销售费用
  • B.支付建筑人员的工资、福利费
  • C.占用耕地缴纳的耕地占用税
  • D.开发小区内的供气、供电工程支出
  • E.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所支付的地价款
答案解析
答案: B,C,D,E
答案解析:

房地产开发企业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和房地产开发成本可作为加计20%扣除的计算基数。

选项A不当选:属于房地产开发费用,不得加计扣除。

选项B、C、D当选:属于房地产开发成本,可作为加计扣除的基数。

选项E当选:属于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可作为加计扣除的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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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选项B当选:纳税人转让旧房及建筑物,凡不能取得评估价格,但能提供购房发票的,经当地税务部门确认,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可按发票所载金额并从购买年度起至转让年度止,每年加计5%计算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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