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选项A,因管理不善造成的货物丢失,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应转出的进项税额=10000×13%=1300(元)。

拓展练习
本月应纳税额=90(销项税额)-50(进项税额)-60(预缴税额)<0
月份终了,企业将本月多缴的增值税自“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转入“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会计分录为: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20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200000
综上所述,选项D当选。

选项A,上年度已经结账的,应该借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选项C,如果企业当月多缴了增值税,应根据多缴税额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选项D,企业收到返还的消费税原计入“税金及附加”的,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贷记“税金及附加”。

选项E,处置机器设备应缴纳的增值税应记入“固定资产清理”科目的借方。

选项B,自2019年4月1日起,《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5号发布)废止,纳税人取得不动产或者不动产在建工程的进项税额不再分2年抵扣。此前按照相关规定尚未抵扣完毕的待抵扣进项税额,可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自2019年4月1日起,对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不动产发生的进项税额符合税法规定的,准予一次性从销项税额中抵扣;选项C,视同销售,相应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选项D,产成品因管理不善被偷的,已经缴纳的增值税应作进项税额转出。

①增值税销项税额=200×10000×13%=260000(元)
②消费税=260×10000×4%=104000(元)
会计分录:
①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2364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20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60000
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104000
②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1136000
贷:营业外收入1136000
③借:主营业务成本1600000
贷:库存商品1600000
①优惠政策: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可在不超过5年期限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应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按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②需要作纳税调整。
③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确认的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2000000-1600000=400000(元),在2025年至2029年,每年计入应纳税所得额80000元,因此2025年当年纳税调减3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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