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第十节 特别纳税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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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税务机关依照规定作出纳税调整,企业需要补征税款的,应当自税款所属纳税年度的次年6月1日起至缴纳或者补缴税款之日止计算加收利息。企业按照有关规定提供同期资料及有关资料的,或者按照有关规定不需要准备同期资料但根据税务机关要求提供其他相关资料的,可以只按照基准利率加收利息。若经税务机关调查,企业实际关联交易额达到准备同期资料标准,但未按照规定向税务机关提供同期资料的,税务机关补征税款加收利息的利息率按照税款所属纳税年度12月31日公布的与补税期间同期的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简称基准利率)加5个百分点计算,并按照一年365天折算日利息率。本题中该企业属于按规定提供资料,不适用加5个百分点计算补缴税额。应加收利息=30×5.5%÷365×365=1.6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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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再销售价格法是指以关联方购进商品再销售给非关联方的价格减去可比非关联交易毛利后的金额作为关联方购进商品的公平成交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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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再销售价格法通常适用于再销售者未对商品进行改变外形、性能、结构或更换商标等实质性增值加工的简单加工或单纯购销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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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B,C,E
答案解析:
企业与关联方签署成本分摊协议,发生特殊情形会导致其自行分配的成本不得于税前扣除:
(1)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和经济实质;(选项C)
(2)自签署成本分摊协议之日起经营期限少于20年;
(3)没有遵循成本与收益配比原则;(选项B)
(4)未按照有关规定备案或准备有关成本分摊协议的同期资料;(选项E)
(5)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选项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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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D
答案解析:
选项A、C、E,属于国家税务总局可以拒绝企业申请或者税收协定缔约对方税务主管当局启动相互协商程序的请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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