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甲公司3年的预计盈利已经超过600万元的亏损,说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在税法规定的5年经营期内转回,应该确认这部分递延所得税资产。2023年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600×25%=150(万元);2024年转回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150×25%=37.5(万元)。

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甲公司自行研究开发的B专利技术(符合相关规定)于2024年7月5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作为无形资产入账。B专利技术的成本为4000万元,预计使用10年,无残值,采用直线法摊销。假定甲公司B专利技术的摊销方法、摊销年限和净残值符合税法规定。同时,税法规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不考虑除所得税外的其他因素,则甲公司2024年12月31日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为( )万元。
B专利技术2024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4000-4000/10×6/12=3800(万元),因为税法规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所以计税基础=3800×200%=7600(万元),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7600-3800=3800(万元),但是该无形资产的确认不是产生于企业合并,且在初始确认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则不确认该暂时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

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其2024年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中,会计与税收处理存在差异的事项如下:①当期购入金融资产,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工具,期末公允价值大于取得成本160万元;②收到与资产相关政府补助1 600万元,相关资产至年末尚未开始计提折旧,税法规定此补助应于收到时确认为当期收益。甲公司2024年利润总额为5 200万元,假定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年初余额均为零,未来期间能够取得足够应纳税所得额利用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不考虑除所得税外的其他因素,下列关于甲公司2024年所得税的处理中,正确的有( )。
2024年应交所得税=(5 200+1 600)×25%=1 700(万元);递延所得税负债=160×25%=40(万元),对应其他综合收益,不影响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资产=1 600×25%=400(万元);所得税费用=1 700-400=1 300(万元)。

甲公司所得税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2024年1月5日,甲公司以增发市场价值为700万元的本企业普通股股票为对价购入乙公司100%净资产,甲公司与乙公司不存在关联方关系。购买日乙公司不考虑所得税因素的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与计税基础(与账面价值相等)分别为600万元和500万元。假定该项合并符合税法规定的免税合并条件,交易各方选择进行免税处理,不考虑除所得税外的其他因素,则甲公司购买日下列会计处理中,正确的有( )。
选项A,购买日乙公司考虑所得税影响后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600-(600-500)×25%=575(万元);选项B,购买日确认商誉=700-575×100%=125(万元);选项C,免税合并的情况下,商誉的计税基础为零,其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形成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准则规定不确认与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选项D,购买日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与计税基础产生的差异对应资本公积而非所得税费用。

甲公司全年实现税前会计利润200万元,非公益性捐赠支出为15万元,各项税收的滞纳金和罚款为3万元,超标的业务宣传费为5万元,税法规定超标的业务宣传费以后年度可税前扣除,发生的其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为20万元(该暂时性差异影响损益)。该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余额均为0。不考虑其他因素,下列各项关于甲公司的处理正确的有( )。
本期应纳税所得额=200+15+3+5+20=243(万元);本期应交所得税=243×25%=60.75(万元);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余额=(5+20)×25%=6.25(万元);所得税费用=60.75-6.25=54.5(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