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选项B,房地产开发企业已出租的建筑物属于投资性房地产;选项C,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存货包括土地使用权;选项D,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开发产品属于企业的存货。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率为13%,采用先进先出法计量A原材料的发出成本。2024年年初,甲库存250件A原材料的账面余额为2500万元,未计提跌价准备。6月1日购入A原材料200件,价款2400万元(不含增值税),运杂费50万元(不含增值税),保险费用2万元(不含增值税)。1月31日、6月6日、11月12日分别发出A原材料200件、150件和80件。甲公司2024年12月31日库存A原材料成本是( )万元。
6月1日购入A原材料的单位成本=(2400+50+2)÷200=12.26(万元),期末库存A原材料数量=250-200+200-150-80=20(件),由于按照先进先出法核算发出存货成本,因此可知,期末剩余的20件均为6月1日购入的存货,因此甲公司2024年12月31日库存A原材料成本=12.26×20=245.20(万元)。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采用移动加权平均法核算发出存货的成本。2024年年初,甲公司库存A原材料100件的成本为120万元,未计提跌价准备。2024年发生的购进及发出存货业务如下:(1)5月1日,购入A材料150件,每件不含税单价1.1万元,可抵扣增值税为21.45万元;支付的运输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运输费用40万元,增值税税额3.6万元;(2)6月30日,发出A材料200件;(3)8月1日,购入A材料120件,价款120万元(不含可抵扣的增值税),支付运杂费1万元(不含增值税),另支付保险费1万元(不含增值税);(4)12月15日,发出A材料100件。 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2024年12月31日A公司结存的A原材料的成本是( )万元。
2024年5月1日A原材料单位成本=(120+150×1.1+40)÷(100+150)=1.3(万元/件);2024年6月30日发出A材料成本=200×1.3=260(万元),此时A原材料剩余库存数量=100+150-200=50(件),剩余A原材料成本=50×1.3=65(万元);2024年8月1日A原材料单位成本=(65+120+1+1)÷(50+120)=1.1(万元/件);2024年12月15日发出A材料成本=100×1.1=110(万元),2024年12月31日结存的A原材料库存数量=120+50-100=70(件),结存的A原材料的成本=70×1.1=77(万元),选项A当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