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遵循“进口不征,出口不退”原则,当期的免抵税额应作为计税依据。该企业当月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20×(7%+3%)=2(万元)。

拓展练习
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以1个季度为一个计税期间的,起征点为季度销售额30万元。A农场销售额未达到起征点标准,免征增值税,同时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因此,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为0元。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计征依据是纳税人向税务机关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税额;对进口货物海关代征的增值税、消费税,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A企业2025年3月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85×(5%+3%+2%)=8.5(万元)。

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税依据,是指纳税人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选项A不当选。纳税人因违反“两税”有关规定被加收的滞纳金和罚款,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违法行为的经济制裁,不作为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税依据,选项B、C不当选。

实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办法退还的增值税税额,附加征收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及附加费不予退还。该公司当月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合计=210×(7%+3%)=21(万元)。

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预售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预征率为3%。预缴增值税=5000÷(1+9%)×3%=137.61(万元),选项A不当选。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137.61×7%=9.63(万元),选项B当选。缴纳教育费附加=137.61×3%=4.13(万元),选项C不当选。缴纳地方教育附加=137.61×2%=2.75(万元),选项D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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