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城市维护建设税有三档地区差别比例税率,分别为7%、5%、1%,选项A当选。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征收率不同,分别为3%和2%,选项B当选。行政区划变更的,自变更完成当月起适用新行政区划对应的适用税率,选项C不当选。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属于“附加税费”,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与主税增值税、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一致,分别在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同一地点、同一期限内,一并缴纳。根据增值税、消费税纳税期限的规定,有以10日、15日、1个月、1个季度等为纳税期限的规定,选项D当选。

拓展练习
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遵循“进口不征,出口不退”原则,当期的免抵税额应作为计税依据。该企业当月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20×(7%+3%)=2(万元)。

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以1个季度为一个计税期间的,起征点为季度销售额30万元。A农场销售额未达到起征点标准,免征增值税,同时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因此,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为0元。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计征依据是纳税人向税务机关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税额;对进口货物海关代征的增值税、消费税,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A企业2025年3月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85×(5%+3%+2%)=8.5(万元)。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均适用“进口不征,出口不退”原则,5月已核准的增值税免抵税额,应在下一申报期计入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税依据。该企业2025年6月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合计=(50+8)×(7%+3%+2%)=6.9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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