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管理人自收到乙公司催告之日起30日内未予以答复,视为解除合同,选项A不当选,选项B当选;管理人依照破产法规定解除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对方当事人以因合同解除所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申报债权。这时可申报的债权以实际损失为限,违约金不得作为破产债权申报,选项C不当选;只有当管理人决定继续履行合同时,乙公司才有权要求管理人提供担保,选项D不当选。

拓展练习
(1)选项ABD: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财产、掌握诉讼情况后能够继续进行时,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2)选项C:属于“以债务人的股东与债务人法人人格严重混同为由,主张债务人的股东直接向其偿还债务人对其所负债务的”个别清偿诉讼情形,在破产申请受理时案件尚未审结的,人民法院应当中止审理;上述案件中止后,债务人破产宣告后,人民法院应当依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判决驳回债权人的诉讼请求,但是,债权人一审中变更其诉讼请求为追收的相关财产归入债务人财产的除外;债务人破产宣告前,人民法院依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裁定驳回破产申请或者终结破产程序的,上述中止审理的案件应当依法恢复审理。


(1)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①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选项A不当选;②被执行人或者有关被执行人的任何一个执行案件的申请执行人书面同意将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选项B不当选;③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2)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由被执行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选项C不当选;(3)受移送法院作出不予受理或驳回申请的裁定后,人民法院不得重复启动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程序。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以有新证据足以证明被执行人已经具备了破产原因为由,再次要求将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可以直接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破产申请。选项D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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