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第10节 几类主要的有名合同 点击去做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1)选项A:对于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动产,其所有权的移转仍以“交付”为要件,而不以登记为要件;(2)选项BC: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自2024年10月8日双方达成赠与合意时,合同即成立;(3)选项D:赠与人故意不告知赠与财产有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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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赠与人法定撤销权的行使期限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 A.应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6个月内行使
  • B.应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1年内行使
  • C.应自赠与合同成立之日起2年内行使
  • D.应自赠与合同成立之日起5年内行使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1年内行使。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6个月内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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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单选题]甲公司承建乙公司的一栋商品楼,施工期间甲公司的下列行为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 A.乙公司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场地,甲公司要求顺延工程日期
  • B.经乙公司同意,甲公司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
  • C.因乙公司变更计划而造成勘察的返工,甲公司要求按照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费用
  • D.甲公司允许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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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不定项选择题]下列赠与合同中,不得主张任意撤销的有(  )。
  • A.赠与财产的权利已经转移给受赠人的赠与合同
  • B.与地震灾区某受损学校订立的赠与合同
  • C.经过律师见证的赠与合同
  • D.附义务的赠与合同
答案解析
答案: A,B
答案解析:任意撤销,是指赠与人基于赠与合同的无偿性及单务性特征,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得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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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①甲有义务维修天花板。根据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②乙有权要求甲支付天花板维修费用并减免维修期间相当于酒店住宿费用的租金。根据规定,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要求2]
答案解析:甲有权要求乙赔偿洗衣机损坏的损失。根据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与出租人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丙)对租赁物造成损坏的,承租人(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要求3]
答案解析:乙有权拒绝甲关于支付当年租金的要求。根据规定,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可以根据合同的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租赁期间1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1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1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
[要求4]
答案解析:甲有权要求乙拆除壁炉。根据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拆除壁炉)或者赔偿损失。
[要求5]
答案解析:丁取得了房屋所有权。根据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在本题中,甲与丁已经办理了房屋转移登记手续,丁取得了房屋所有权。
[要求6]
答案解析:乙关于其优先购买权受到侵害的主张不成立。根据规定,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其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承租人不得主张优先购买权。
[要求7]
答案解析:丁无权要求乙1个月内搬出。根据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在本题中,甲与乙签订的租赁合同在房屋所有权转移至丁后继续有效,在原租赁合同有效期限内,丁无权要求乙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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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单选题]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买卖合同解除规则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 A.因标的物的主物不符合约定而解除合同的,解除效力及于从物
  • B.标的物为数物,仅其中一物不符合约定的,买受人不得单就该物解除合同
  • C.出卖人分批交付标的物的,不交付其中一批致使今后其他各批的交付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仅有权就该批标的物解除合同
  • D.出卖人分批交付标的物的,其中一批标的物不符合约定时,买受人不得就该批标的物及以后各批标的物解除合同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选项B:标的物为数物,其中一物不符合约定的,买受人可以就该物解除;选项CD:出卖人分批交付标的物的,出卖人对其中一批标的物不交付或者交付不符合约定,致使该批标的物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就该批标的物解除。出卖人不交付其中一批标的物或者交付不符合约定,致使之后其他各批标的物的交付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就该批以及之后其他各批标的物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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