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拓展练习
(1)5月1日加班,属于在法定休假日加班,不论是否安排补休,均应按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2)5月15日加班,属于在休息日加班,由于甲公司未安排补休,应按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休息日加班,如果能安排补休则不支付加班工资,不能安排补休的,应依法支付加班工资)。

变更劳动合同未采用书面形式,但已经实际履行了口头变更的劳动合同超过1个月(本题双方已经实际履行3个月),且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且不违背公序良俗,当事人以未采用书面形式为由主张劳动合同变更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知识点拓展】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①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者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②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
③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④用人单位发生合并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⑤单位制定的合法有效的劳动规章制度是劳动合同的组成部分,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⑥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
⑦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未经公示或者未对劳动者告知,该规章制度对劳动者不生效;
⑧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未采用书面形式,但已经实际履行了口头变更的劳动合同超过 1 个月,且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政策以及公序良俗,当事人以未采用书面形式为由主张劳动合同变更无效的, 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选项D,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是法定的,不能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
【知识点拓展】
比较“五金”


选项A,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补偿金的数额由双方约定。选项B,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选项C,竞业限制的期限,不得超过2年。选项D,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约定试用期时,要严格遵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不能超出标准: (1)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2)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 (3)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 (4)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5)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 (6)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约定试用期。
【知识点拓展】
试用期期限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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