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土地面积以平方米为计量标准,确定顺序依次为:测定面积>证书所载面积>自行据实申报面积。
【知识点拓展】
城镇土地使用税计税依据:纳税人实际占用土地面积。
①凡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定土地面积的,以测定的土地面积为准;
②尚未组织测定,但纳税人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的,以证书确定的土地面积为准;
③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的,应当由纳税人据实申报土地面积,并据以纳税,待核发土地使用证书后再作调整。

拓展练习
选项A、B,纳税人新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选项C、D,纳税人新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知识点拓展】
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
(1)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2) 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3)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4)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之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之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5)纳税人新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6)纳税人新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总结]
①自 ××× 之次月起
②新征用耕地,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后

(1)对盐场、盐矿的生产厂房、办公、生活区用地,应照章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2)盐场的盐滩、盐矿的矿井用地,暂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3)甲盐场应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35 000+15 000)×0.8=40 000(元)。
【知识点拓展】
(1)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收优惠(部分)

(2)城镇土地使用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根据用地者的不同情况分别确定为: (1)城镇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者个人缴纳。 (2)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者实际使用人纳税。 (3)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 。 (4)土地使用权共有的,共有各方均为纳税人,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土地使用权共有的,以共有各方实际使用土地的面积占总面积的比例,分别计算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知识点拓展】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
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 ( 不包括农村 ) 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
基本原则:受益人纳税
【注意】土地使用权共有的,共有各方均为纳税人,由共有各方按实际使用土地的面积占总面积的比例分别缴纳。

选项A,水库管理部门办公用地,不属于免税范围,应照章征税。选项B、C、D,属于水利设施的管护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1)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的土地,农村土地不属于征税范围;(2)位于农村的仓库用地无论自用还是出租,均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3)应征土地面积=生产区15 000+生活区3 000=18 000(平方米),应纳税额=18 000×3=54 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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