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盐场、盐矿的生产厂房、办公、生活区用地,应照章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2)盐场的盐滩、盐矿的矿井用地,暂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3)甲盐场应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35 000+15 000)×0.8=40 000(元)。
【知识点拓展】
(1)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收优惠(部分)
(2)城镇土地使用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与建筑面积、容积率无关。
【知识点拓展】
城镇土地使用税计税依据:纳税人实际占用土地面积。
①凡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定土地面积的,以测定的土地面积为准;
②尚未组织测定,但纳税人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的,以证书确定的土地面积为准;
③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的,应当由纳税人据实申报土地面积,并据以纳税,待核发土地使用证书后再作调整。

选项A、B,纳税人新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选项C、D,纳税人新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知识点拓展】
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
(1)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2) 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3)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4)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之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之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5)纳税人新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6)纳税人新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总结]
①自 ××× 之次月起
②新征用耕地,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后

选项A、B、C适用比例税率。
【知识点拓展】
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定额税率,按大、中、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规定每平方米城镇土地使用税年应纳税额。

土地使用权共有的,以共有各方实际使用土地的面积占总面积的比例,分别计算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甲企业占比3/5的面积,乙企业占比2/5的面积,因此甲企业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1 500×3/5×5=4 500(元),乙企业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1 500×2/5×5=3 000(元)。
【知识点拓展】
城镇土地使用税计税依据:纳税人实际占用土地面积。
①凡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定土地面积的,以测定的土地面积为准;
②尚未组织测定,但纳税人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的,以证书确定的土地面积为准;
③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的,应当由纳税人据实申报土地面积,并据以纳税,待核发土地使用证书后再作调整。

凡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不包括农村)范围内的土地,不论是国家所有的土地,还是集体所有的土地,都是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
[注意]本题A选项为“行政村”的集体土地,农村的土地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