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选项A,对于名胜古迹附设的经营性茶社照章征收房产税。选项B,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选项C,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选项D,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知识点拓展】
房产税税收优惠:


拓展练习
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围墙、烟囱、水塔、变电塔、酒窖菜窖、室外游泳池、玻璃暖房等,不属于房产税征税范围,选项A、D不当选。房产税的征税范围是指在我国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不包括农村)内的房屋,选项B不当选。
【知识点拓展】
房产税征税范围:


(1)纳税人出租房产,自交付出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甲企业前3个月应从价计征房产税,后9个月从租计征房产税。(2)从价计征的房产税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1 000×(1-30%)×1.2%÷12×3=2.1(万元);从租计征的房产税应纳税额=不含增值税的租金收入×12%=1×9×12%=1.08(万元)。(3)甲企业2025年应缴纳房产税=从价计征的房产税+从租计征的房产税=2.1+1.08=3.18(万元)。
【知识点拓展】
1.区分非营业用房产的主体:
(1)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2)企业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应缴纳房产税。
2.房产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选项A、D,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围墙、烟囱、水塔、变电塔、酒窖菜窖、室外游泳池、玻璃暖房等,不属于房产税征税范围。选项B、C,凡以房屋为载体,不可随意移动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如给排水、采暖、消防、中央空调、电气及智能化楼宇设备等,无论在会计核算中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都应计入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
【知识点拓展】
房产税征税范围:


房屋出典的,“承典人”(李某)为房产税的纳税人。
【知识点拓展】
房产税的纳税人:


本题考查更换与房屋不可分割的附属设施对房产原值的影响,此种情形下,需对房屋原值“加新减旧”。2024年12月更换通风系统后,2025年房产原值中应当包括新通风系统的价值40万元(加新),不包括更换掉的旧通风系统的价值25万元(减旧)。甲企业该办公用房2025年度房产税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200+40-25)×(1-30%)×1.2%=1.8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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