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第3章 第3节 银行非现金支付业务 点击去做题 箭头

答案解析

答案: A,C
答案解析:

基本当事人是指在票据作成和交付时就已经存在的当事人,包括出票人、付款人、收款人,选项A、C当选。背书人和保证人属于非基本当事人,是在票据作成并交付后,通过背书、保证等票据行为“半路加入”票据关系的当事人,选项B、D不当选。


【知识点拓展】

(1)基本当事人

①支票、商业汇票、银行汇票:出票人、收款人、付款人;

②银行本票:出票人、收款人。

(2)非基本当事人

承兑人、背书人、被背书人和保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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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1)实付贴现金额=票面金额-贴现利息; (2)本题中贴现银行与承兑银行同城,贴现期不另加3天,贴现日是4月6日,汇票到期前1日是5月9日,共34天,贴现利息=票面金额×年贴现率×贴现期/360=300 000×3.6%×(34÷360)=1 020(元);(3)银行实付乙企业贴现金额=300 000-1 020=298 9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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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本票是指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在我国,本票仅限于银行本票,即银行出票、银行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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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单选题]

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 A.申请公示催告必须先申请挂失止付
  • B.在票据丧失后,失票人依法向票据支付地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
  • C.持票人因紧急情况,可以在银行网点营业时间终止后,前往该网点负责人的住所提示付款
  • D.公示催告可以在当地晚报上刊发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选项A,挂失止付与公示催告是两种独立的法律救济措施,挂失止付不是公示催告的必经程序。选项C,行使和保全票据权利,应当在票据当事人的营业场所和营业时间内进行,只有在票据当事人无营业场所的情况下,才应当在其住所进行,银行网点属于有营业场所的机构,不能因其营业时间终止就去负责人家中。选项D,公示催告应在"全国性"的报纸或其他媒体上刊登。

【知识点拓展】

票据丧失的补救措施只包括三种:挂失止付、公示催告、普通诉讼,不含仲裁。

(1)挂失止付

是指失票人将丧失票据的情况通知付款人或代理付款人,由接受通知的付款人或代理付款人审查后暂停支付的一种方式。

(2)公示催告

是指在票据丧失后由失票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人民法院以公告方式通知不确定的利害关系人限期申报权利,逾期未申报者,则由法院通过除权判决宣告所丧失的票据无效的一种制度或程序。

公示催告的申请:

(3)普通诉讼

是指以丧失票据的人为原告,以承兑人或出票人为被告,请求法院判决其向失票人付款的诉讼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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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单选题]

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支票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 A.

    转账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为出票日起3个月

  • B.

    单位不可以使用支票

  • C.

    出票人签发的支票金额不得超过其付款时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存款金额

  • D.

    普通支票不可以用于支取现金,但可以用于转账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选项A,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为出票日起10日。选项B,单位和个人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的各种款项结算,均可使用支票。选项D,普通支票可以用于支取现金,也可以用于转账;但如果在普通支票左上角划两条平行线(即划线支票),则只能用于转账,不得支取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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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选项A,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选项B、C,商业汇票出票必须记载事项包括:表明“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的字样、无条件支付的委托、确定的金额、付款人名称、收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选项D,“金额”和“收款人名称”授权补记是支票的特有规定,商业汇票不得授权补记。
[要求2]
答案解析:背书不得附有条件,背书时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汇票上的效力,背书行为本身仍然有效,丙公司依法取得票据权利,选项A、B正确,选项D错误。丙公司依法取得的票据权利,无需以“按期交货”为前提条件,选项C错误。
[要求3]
答案解析:票据保证的必须记载事项包括:表明“保证”的字样、保证人名称和住所、保证人签章,选项A、B正确。保证不得附有条件,附有条件的,条件不具有汇票上的效力,不影响对票据的保证责任,选项C正确。保证人应当与被保证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选项D正确。
[要求4]
答案解析:丁公司作为最后持票人,在提示付款被拒绝后,依法享有追索权。汇票的出票人(甲公司)、背书人(乙公司、丙公司)以及保证人(戊公司)均为票据债务人,丁公司可以不按照票据债务人的先后顺序,对其中的任何一人、数人或全体行使追索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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