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基本当事人是指在票据作成和交付时就已经存在的当事人,包括出票人、付款人、收款人。
【知识点拓展】
(1)基本当事人
①支票、商业汇票、银行汇票:出票人、收款人、付款人;
②银行本票:出票人、收款人。
(2)非基本当事人
承兑人、背书人、被背书人和保证人。

拓展练习
选项A、B、D,属于必须记载事项,其中被背书人名称可以授权补记。选项C,属于任意记载事项,记载即发生票据上的效力,后续的背书行为无效。
【知识点拓展】
票据的记载事项:
①必须记载事项:如不记载,该票据行为无效。如果是“出票”行为未记载必须记载事项,则“出票行为”无效,即票据无效。
②相对记载事项:《票据法》规定的其他应记载的事项,如未记载,由法律另作规定予以明确,并不影响票据的效力。如背书时未记载背书日期,则视为到期前背书。
③任意记载事项:不强制要求,不记载时不影响票据效力;记载即发生票据上的效力。如出票人在汇票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票据则丧失流通性。
④记载不产生《票据法》上效力的事项:不具票据效力,银行不负审查责任。如在票据上记载用途。

(1)实付贴现金额=票面金额-贴现利息;(2)本题中贴现日是4月6日,汇票到期前1日是5月9日,共34天,贴现利息=票面金额×年贴现率×贴现期/360=300 000×3.6%×(34÷360)=1 020(元);(3)银行实付乙企业贴现金额=300 000-1 020=298 980(元)。

只有确定付款人或代理付款人的票据丧失时才可以进行挂失止付,如果没有确定付款人或代理付款人,则不存在止付的对象。选项A,只有“已承兑”的商业汇票才能办理挂失止付。
【知识点拓展】
可以挂失止付的票据:
①已承兑的商业汇票;
②支票;
③填明“现金”字样和代理付款人的银行汇票;
④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

选项A、C、D,发卡机构对向持卡人收取的违约金和年费、取现手续费、货币兑换费等服务费用不得计收利息。选项B,发卡机构向持卡人提供超过授信额度用卡服务的,不得收取超限费。
【知识点拓展】
银行卡计息与收费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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