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第3章 第3节 银行非现金支付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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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选项A,挂失止付与公示催告是两种独立的法律救济措施,挂失止付不是公示催告的必经程序。选项C,行使和保全票据权利,应当在票据当事人的营业场所和营业时间内进行,只有在票据当事人无营业场所的情况下,才应当在其住所进行,银行网点属于有营业场所的机构,不能因其营业时间终止就去负责人家中。选项D,公示催告应在"全国性"的报纸或其他媒体上刊登。
【知识点拓展】
票据丧失的补救措施只包括三种:挂失止付、公示催告、普通诉讼,不含仲裁。
(1)挂失止付
是指失票人将丧失票据的情况通知付款人或代理付款人,由接受通知的付款人或代理付款人审查后暂停支付的一种方式。
(2)公示催告
是指在票据丧失后由失票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人民法院以公告方式通知不确定的利害关系人限期申报权利,逾期未申报者,则由法院通过除权判决宣告所丧失的票据无效的一种制度或程序。
公示催告的申请:

(3)普通诉讼
是指以丧失票据的人为原告,以承兑人或出票人为被告,请求法院判决其向失票人付款的诉讼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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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汇款回单只能作为汇出银行受理汇款的依据,“收账通知”是银行将款项确已收入收款人账户的凭据。
【知识点拓展】
汇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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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选项A错误,因税收、继承、赠与等方式无偿取得票据的,可以享有票据权利,但所享有的票据权利不得优于其前手。选项B错误,因重大过失取得不符合票据法规定的票据(如背书不连续的票据),不享有票据权利。选项C正确,明知前手以欺诈、偷盗、胁迫等手段取得票据但仍然受让的,不享有票据权利。选项D错误,以欺诈、偷盗、胁迫等手段取得票据的,不享有票据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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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C,D
答案解析:
未记载承兑日期的,以付款人收到提示承兑的汇票之日起3日内的最后一日为承兑日期,而非以收到之日为承兑日期,选项B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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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C,D
答案解析:
银行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为自出票日起1个月,而非2个月,选项B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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