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混合销售的本质是“一项应税交易”,需同时满足两个条件:(1)包含两个以上涉及不同税率、征收率的业务;(2)业务之间具有明显的主附关系。选项A、B、D,所涉及业务之间均不具有明显的主附关系,不属于混合销售。选项C,提供送货上门服务和销售建材属于两项涉及不同税率的业务,且二者具有明显的主附关系,应归属为一项应税交易,属于混合销售。

拓展练习
(1)113万元为“不含”增值税价款,不必作价税分离处理,排除选项A、B;(2)本题销售的标的是“食品”,而非啤酒、黄酒以外的其他酒类产品,其单独记账核算的包装物押金在收取时不作销售处理,因此不必在当月并入销售额征税,排除选项D;(3)甲厂当月销售食品应缴纳增值税=113×13%=14.69(万元)。
【知识点拓展】
包装物租金 VS 包装物押金:
(1)包装物租金:属于“价外费用”,为含税价,需要价税分离。
(2)包装物押金:
①一般货物、啤酒、黄酒:逾期时并入销售额中计征增值税;逾期包括法律规定的“一年期”和买卖双方的“合同约定期”;
②除啤酒、黄酒以外的其他酒类:收取时并入当期销售额征收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
【知识点拓展】
一般纳税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情形:
(1)销售自行采掘的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和以自行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自行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粘土实心砖、瓦);
(2)小型水力发电单位销售自产的电力;
(3)销售自来水;
(4)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
(5)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
(6)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
(7)提供电影放映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收派服务和文化体育服务等。

(1)广告设计服务收入530万元题干明确“不含”增值税,无需价税分离,直接乘以税率,即530×6%;奖励费53万元属于价外费用,题干不会注明是否含税,这类费用均默认含税,需先作价税分离再乘以税率,即53÷(1+6%)×6%;(2)设备租赁费,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因此可以凭票抵扣进项税额13万元;(3)该广告公司当月应缴纳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530×6%+53÷(1+6%)×6%-13=21.8(万元)。
【知识点拓展】
价外费用:是指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做题技巧:针对价外费用,题干不会明确是否含增值税,但这类费用均默认含税,需作价税分离。

(1)纳税人发生应税交易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销售款项索取凭据的当日(选项A错误);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日(选项B正确)。(2)发生视同应税交易,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完成视同应税交易的当日(选项C正确)。(3)进口货物,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货物报关进口的当日(选项D正确)。

(1)贷款服务,以提供贷款服务取得的全部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不得扣减支付的存款利息支出,排除选项B、D;(2)利息收入5 250万元含增值税,应作价税分离,排除选项A;(3)奇兵银行该季度提供贷款服务增值税销项税额=5 250÷(1+6%)×6%=297.17(万元)。
【知识点拓展】
营改增行业销售额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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