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1)转让旧房及建筑物的扣除金额,有经税务机关确认的评估价格的,按评估价格计算扣除,不能取得评估价格的,再考虑按购房发票金额计算扣除;(2)本题存在经税务机关确认的评估价格(350万元),可扣除项目包括: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350万元),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以及在转让环节缴纳的税金(200万元);(3)丙公司转让旧仓库的增值额=房地产转让收入-扣除项目金额=800-350-200=250(万元)。

拓展练习
(1)纳税人在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按国家统一规定缴纳的有关登记、过户手续费和契税等相关税费(60万元),应计入“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地价款+取得时相关税费=1 000+60=1 060(万元),准予扣除;(2)纳税人在转让房地产时支付的相关税费110万元,准予扣除;(3)本题为未经开发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无房地产开发成本与开发费用,非房企亦无20%加计扣除,故扣除项目仅上述两项;(4)土地增值额=2 000-110-1 000-60=830(万元)。
【知识点拓展】
土地增值税的扣除项目:


选项A,房地产出租,没有发生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不属于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选项B,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征收土地增值税,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不征收土地增值税。选项C,接受捐赠方属于承受方,不缴纳土地增值税。选项 D,转让厂房发生了房地产产权的转让,属于土地增值税纳税人,当选。
【知识点拓展】
土地增值税是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就其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

选项 A、B、C,均属于纳税人应当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情形。选项D,属于主管税务机关“可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不属于 “应当清算”的情形。
【知识点拓展】
土地增值税的清算:


选项D,重置成本价用于计算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不能直接作为扣除项目金额扣除。
【知识点拓展】
土地增值税的扣除项目:


选项 A,房地产权属发生转移,应视同销售房地产征收土地增值税。选项B,房地产公司将开发的商品房转为办公自用的,因产权未发生转移,不征收土地增值税。选项C,国有企业在清产核资时对房地产进行重新评估而产生的评估增值,既没有发生房地产权属的转移,房产产权、土地使用权人也未取得收入,不属于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选项D,双方合作建房,建成后按比例分房自用的,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建成后转让的,应征收土地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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