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展练习
自2006年1月1日起,凡在房产税征收范围内的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包括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以及完全建在地面以下的建筑、地下人防设施等,均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征收房产税。

(1)中国境内企业和非居民企业签订与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等所得有关的合同或协议,如果未按照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日期支付上述所得款项,或者变更或修改合同或协议延期支付,但已计入企业当期成本、费用,并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中作税前扣除的,应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时按照企业所得税法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2)企业在年度纳税申报中扣除的租金费用为20万元,应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20×10%=2(万元)。


(1)个人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缴付的年金个人缴费部分,在不超过本人缴费工资计 税基数的4%标准内的部分,暂从个人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个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为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月平均工资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王某可以扣除的企业年金=4000×3×4%=480(元)。代扣代缴的企业年金未超过扣除限额,据实扣除。
(2)2024年甲公司累计应预扣预缴王某的个人所得税=(15000×12-5000×12)×10%-2520=9480(元)。
(1)单位按低于购置或建造成本价格出售住房给职工,职工因此而少支出的差价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差价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应纳税所得额=90-80=10(万元),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系数210。
(2)应纳个人所得税=(90-80)×10000×10%-210=9790(元)。
(1)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实际用途,均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2)王某享受“六税两费”的税收优惠政策,减半征收房产税。
(3)王某2024年出租住房应缴纳房产税=4150×11×4%×50%=913(元)。
(1)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取得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2)2024年2-11月出租住房应缴纳个人所得税=(4150-913÷11)×(1-20%)×10%×10=3253.6(元)。
(1)允许扣除的修缮费用,以每次800元为限。一次扣除不完的,准予在下一次继续扣除,直到扣完为止。
(2)王某2024年12月出租住房应缴纳个人所得税=(4150-913÷11-800-800)×10%=246.7(元)。

(1)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纳税人应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2)应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20000×18×7÷12÷10000=21(万元)。
(1)技术转让所得=1600-1200=400(万元)<500万元,免征企业所得税,应纳税调减400万元。
(2)研发费用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9000×100%=9000(万元)。
(3)合计纳税调减=9000+400=9400(万元)。
(1)职工福利费扣除限额=80000×14%=11200(万元)<实际发生额12000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2000-11200=800(万元)。
(2)工会经费扣除限额=80000×2%=1600(万元)=实际发生额1600万元,不需要调整。
(3)职工教育经费限额=80000×8%=6400(万元)>实际发生额5800万元,不需要调整。
(4)合计应调增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为800万元。
(1)公益性捐赠扣除限额=(31021-21)×12%=3720(万元);
(2)行政罚款支出60 万元和税收滞纳金 40万元,不得在税前扣除;
(3)营业外支出调增应纳税所得额=4000-3720+60+40=380(万元)。
(1)应纳税所得额=31021-21-9400+800+380=22780(万元);
(2)应纳税额=22780×25%-120×10%=5683(万元);
(3)应补缴企业所得税=5683-4800=88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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