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第七节 一般计税方法应纳税额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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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1)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个人消费、不得抵扣非应税交易的购进货物,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扣除。
(2)该企业当月应缴纳增值税=100×13%+3×13%-6.5×90%=7.5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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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当期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当期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当期不得抵扣非应税交易收入)÷(当期全部销售额+当期全部非应税交易收入)=9×50÷(200+50)=1.8(万元)。当期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9-1.8=7.2(万元)。当期应纳增值税=200×13%-7.2=18.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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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D
答案解析:
选项B、C,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集成电路企业、工业母机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
选项E,适用三项加计抵减政策的企业出口货物或者跨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其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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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
(1)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文物保护单位管理机构、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在自己的场所提供文化体育服务取得的第一道门票收入免征增值税。
(2)该纪念馆当月销项税额=10÷(1+13%)×13%+5÷(1+6%)×6%=1.4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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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1)纳税人取得的财政补贴收入,与其销售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收入或者数量直接挂钩的,应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取得其他情形的财政补贴收入,不征收增值税。因收到的政府补助与销售车辆取得的收入或者数量不直接挂钩,所以不征收增值税。
(2)本月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销项税额=(1200+56.5)÷(1+13%)×13%=144.5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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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1)纳税人购进农产品,从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2)可抵扣进项税额=103000÷(1+3%)×9%=9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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