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第七节 一般计税方法应纳税额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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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9×50÷(200+50)=1.8(万元)。当期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9-1.8=7.2(万元)。当期应纳增值税=200×13%-7.2=18.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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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的“金额”栏分别注明的,折扣额可以从销售额中减除,而仅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折扣额的,折扣额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甲公司当月的销项税额=500×600×13%=39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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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1月销项税额=400000÷(1+13%)×13%-3000÷(1+13%)×13%=45672.5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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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已抵扣过进项税额的不动产改变用途、发生非正常损失等,需要根据资产净值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并进行转出,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已抵扣进项税额×不动产净值率。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100×90%=9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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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
该企业应确认的增值税销项税额=(40+70)×13%+120×9%=25.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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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
北京到长沙的高铁票允许抵扣进项税=4500÷(1+9%)×9%=371.56(元);
北京到成都的机票允许抵扣进项税=(3200-200)÷(1+9%)×9%=247.71(元);
北京到香港的机票不允许抵扣进项税;
住宿费允许抵扣进项税=1000×6%=60(元);
餐费不允许抵扣进项税;
则当月甲公司允许抵扣的进项税=371.56+247.71+60=679.2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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