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第六节 一般计税方法应纳税额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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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当期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当期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当期不得抵扣非应税交易收入)÷(当期全部销售额+当期全部非应税交易收入)=9×50÷(200+50)=1.8(万元)。当期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9-1.8=7.2(万元)。当期应纳增值税=200×13%-7.2=18.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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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纳税人采用以旧换新方式销售金银首饰,旧金银首饰的作价允许从含税销售额中扣除。该金店就此项业务应确认的增值税销项税额=10÷(1+13%)×13%=1.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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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1)自2019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向在孵对象提供孵化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2)孵化服务,是指为在孵对象提供的经纪代理、经营租赁、研发和技术、信息技术、鉴证咨询服务。
(3)甲公司当月增值税销项税额=(6+5)÷(1+6%)×6%=0.6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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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1)纳税人取得的财政补贴收入,与其销售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收入或者数量直接挂钩的,应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取得其他情形的财政补贴收入,不征收增值税。因收到的政府补助与销售车辆取得的收入或者数量不直接挂钩,所以不征收增值税。
(2)本月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销项税额=(1200+56.5)÷(1+13%)×13%=144.5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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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1)销项税额=2000×13%=260(万元)。
(2)加计抵减前应缴纳增值税=260-2000÷(2000+500)×150-3=137(万元)。
(3)当期可计提的加计抵减额=2000÷(2000+500)×150×15%=18(万元)。
(4)该企业实际应缴纳增值税=137-18-0.5=118.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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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B,C,E
答案解析:选项D,属于房地产开发经营业纳税人留抵退税的条件,但不属于适用增值税留抵退税有关政策的所有纳税人需要符合的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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