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拓展练习
(1)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如以一定比例、金额、数量计算)的各种返还收入,均应按平销返利行为的有关规定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额。
(2)该企业当月应纳增值税=23000÷(1+9%)×9%-[15000÷(1+9%)×9%-15000×5%÷(1+9%)×9%]=1899.08-1176.61=722.47(元)。

选项A,提供融资租赁服务,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汇借款和人民币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和车辆购置税,允许从含税销售额中扣除。
选项B,转让金融商品出现的正负差,按盈亏相抵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若相抵后出现负差,可结转下一纳税期与下期转让金融商品销售额相抵,但年末仍出现负差的,不得转入下一个会计年度。
选项E,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允许从含税销售额中扣除。不可以扣除为导游支付的住宿费、餐饮费等。

选项A,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返还利润,属于纳税人发生应税交易取得的与之相关的价款,应征收增值税。
选项B,纳税人取得的财政补贴收入,与其销售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收入或者数量直接挂钩的,应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纳税人取得的其他情形的财政补贴收入,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选项C,纳税人采取还本销售货物的,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还本支出。

(1)航空旅客运输服务可抵扣进项税额=(43+2)×9%=4.05(万元)。
(2)未注明员工身份信息的出租车车票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3)高速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抵扣进项税额0.5万元。
(4)桥、闸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5÷(1+5%)×5%=0.24(万元)。
(5)注明员工身份信息的公路长途客票可抵扣进项税额=3÷(1+3%)×3%=0.09(万元)。
(6)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4.05+0.5+0.24+0.09=4.88(万元)。

选项A,纳税人出口或跨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应先办理免抵退税,办理免抵退税后,仍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留抵退税。
选项B,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B级的纳税人可以办理留抵退税。
选项C,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应满足的条件之一是“自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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