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1)纳税人购进农产品,从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2)可抵扣进项税额=103000÷(1+3%)×9%=9000(元)。

拓展练习
(1)自2026年1月1日起,农产品买价中不含按规定缴纳的烟叶税。
(2)实际支付的价款总额=收购价款×(1+10%)=80×(1+10%)=88(万元);烟叶可抵扣的进项税额=88×9%=7.92(万元)。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3%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2)增值税应纳税额=200000×13%-18000×13%-4128.44×9%=23288.44(元)。
(3)实际缴纳的增值税=200000×3%=6000(元)。
(4)该公司本月即征即退的增值税=23288.44-6000=17288.44(元)。

(1)列明员工身份信息的国内公路客票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2000÷(1+3%)×3%=58.25(元)。
(2)北京到成都的航空电子客票行程单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288元。
(3)北京到香港的机票属于国际运输服务,适用零税率,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
(4)住宿费允许抵扣进项税额=1000×6%=60(元)。
(5)餐费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
(6)当月甲公司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58.25+288+60=406.25(元)。

(1)纳税人取得的财政补贴收入,与其销售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收入或者数量直接挂钩的,应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取得其他情形的财政补贴收入,不征收增值税。因收到的政府补助与销售车辆取得的收入或者数量不直接挂钩,所以不征收增值税。
(2)本月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销项税额=(1200+56.5)÷(1+13%)×13%=144.55(万元)。

(1)该房地产开发经营业纳税人与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相比,申请退税前连续六个月期末新增加留抵税额均大于零,且第六个月期末新增加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第六个月期末新增加留抵税额的60%。
(2)允许退还的留抵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与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相比新增加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60%=(110-50)×90%×60%=32.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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