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关于境外旅游公司提供旅游服务缴纳增值税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该公司业务(4)应转出进项税额( )万元。
该公司当月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为( )万元。
该公司当月应缴纳增值税( )万元。
- A、26.7
- B、27.14
- C、26.74
- D、27.11

选项D当选:向境外旅游公司支付境外旅游费,属于境外单位或个人向境内单位或个人销售完全发生在境外的服务,不属于在境内销售服务,不属于增值税应税范围,不用缴纳增值税。
已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发生不得抵扣进项税情形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净值×适用税率=(20-5)×13%=1.95(万元)。
该公司当月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50×9%+3×6%-1.95=2.73(万元)。
业务(1)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可以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该旅游公司提供的旅游服务的销项税额=(680-63.6-60-24-21-1.8)÷(1+6%)×6%=28.85(万元)。
业务(2)纳税人提供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旅游公司出租门市房的销项税额=12÷(1+9%)×9%=0.99(万元)。
该公司当月应缴纳增值税=28.85+0.99-2.73=27.11(万元)。


选项C,购进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既用于一般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又用于免征增值税项目,进项税额可以全额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业务(1)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为20万元。
业务(2)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为50万元。
业务(5)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50÷9%×1%=5.56(万元)。
业务(6)发生进项税额转出=100÷(1-9%)×9%=9.89(万元)。
本月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20+50+5.56-9.89=65.67(万元)。
业务(3)的销项税额=240×13%=31.2(万元);
业务(4)的销项税额为26万元;
业务(5)的销项税额为19.5万元;
本月的销项税额=31.2+26+19.5=76.7(万元);
本月应缴纳增值税=76.7-65.67=11.03(万元)。
选项B,购入鸡肉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选项C,进口蔬菜先按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税额抵扣进项税额,用于生产13%税率的蔬菜罐头,在生产领用当期加计1%抵扣进项税额,共计抵扣10%的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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