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家里长辈只有岳父已满60周岁,全家同意由张某100%全额按照标准扣除赡养老人支出,张某能否全额扣除?请说明理由。
个人养老金是否能税前扣除。如果能税前扣除,扣除标准有什么要求?
未满3周岁的子女在照护期间产生的相关支出具体的扣除标准是多少?
妻子去年发生大病医疗支出,自费17000元,能否由张某扣除?请说明理由。扣除大病医疗支出,需要哪些资料?

答案解析
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一共有三个档位:
①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是1500元/月(定额扣除);
②除上述①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是1100元/月(定额扣除);
③除上述①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是800元/月(定额扣除)。
张某不能扣除。
理由: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不包括岳父母。
①个人养老金能税前扣除。
②个人向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缴费,按照12000元/年的限额标准据实扣除。
可以由张某扣除。
理由: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者其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
纳税人应当留存医药服务收费及医保报销相关票据原件(或者复印件)等资料备查。

拓展练习

选项C,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方式为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选项B,个体工商户为从业人员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从业人员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据实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个体工商户业主本人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以当地(地级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为计算基数,分别在不超过该计算基数5%标准内的部分据实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劳务报酬所得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甲4月取得劳务报酬收入=2000×4=8000(元)。每次收入>4000元,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1-20%)=8000×(1-20%)=6400(元),该公司4月应预扣预缴甲个人所得税=6400×20%=1280(元)。

选项D,“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从2008年10月9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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