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选项A、B、C、D,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是撤销程序受理机关,并非撤销意思表示的相对人;第三人(丙)不直接承担合同义务,非撤销相对人。
选项E,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是指由于存在法定的重大意思表示瑕疵而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与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对方当事人为撤销意思表示的相对人。乙作为合同对方当事人,故意隐瞒商铺质量问题构成欺诈,甲应向合同相对方乙主张撤销。

拓展练习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本题中甲、乙为避税签订的交易价款为250万元的买卖合同因双方为虚假意思表示而无效;其隐藏的真实买卖合同不存在违法事由,故有效,应按300万元产生纳税义务。

选项A、B,甲、乙之间的合同为附生效条件的买卖合同,合同已经成立,尚未生效。
选项C、D,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本题中,不存在乙恶意阻止条件成就的情形,第二天早上7点屋顶没有喜鹊飞来,甲、乙之间约定的条件未成就,合同不生效,乙无须履行合同。

(1)所谓“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选项D正确)、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产生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造成较大损失的意思表示。选项A属于对标的物性质的误解,达到重要程度的,可撤销。
(2)选项B,丙误说的价格“180元”与其真实的意思所追求的“1800元”不符。
(3)选项C、E,属于“动机错误”,仅是作出意思表示的内心起因发生错误,意思表示的内容并无错误,甲确要购买钻戒,戊确要购买地毯,均不构成重大误解。

(1)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所以选项A正确。
(2)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所以选项B正确。

选项A,自己代理(效力待定)。
选项B,代理人和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合法权益的,代理人和相对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无效)。
选项C,双方代理(效力待定)。
选项D,被代理人死亡后,代理人不知道并且不应当知道被代理人死亡,代理行为有效。
选项E,表见代理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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