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要式法律行为,是必须采取法律规定的特定形式才能成立的法律行为。
选项D,保证合同采用书面形式,口头保证合同不是保证,除非当事人自愿履行,法院不强制执行口头保证。
选项E,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甲公司委托乙代为购买手机屏幕,乙在考察之后决定从红星公司购进。乙来到红星公司告知其欲购买手机屏幕,在洽谈过程中,乙发现红星公司生产的手机电池也不错,遂与其签订了购买手机屏幕和电池的合同。事后,红星公司催促甲公司支付货款,甲公司称,仅委托乙购买手机屏幕但未委托其购买手机电池,拒绝支付电池的货款。本案中,下列关于乙与红星公司所签购买电池合同是否成立以及效力状态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1)乙代理甲公司与红星公司签订的手机电池买卖合同在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已成立;因乙对手机电池没有代理权,故该合同行为属于无权代理行为,效力待定。
(2)该合同有效或者无效取决于被代理人的意思。本题中,甲公司予以拒绝,故合同的效力后确定为无效。所以最终,该合同成立,但是该合同无效。

(1)所谓“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选项D正确)、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产生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造成较大损失的意思表示。选项A属于对标的物性质的误解,达到重要程度的,可撤销。
(2)选项B,丙误说的价格“180元”与其真实的意思所追求的“1800元”不符。
(3)选项C、E,属于“动机错误”,仅是作出意思表示的内心起因发生错误,意思表示的内容并无错误,甲确要购买钻戒,戊确要购买地毯,均不构成重大误解。

选项A,一般情形下,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代理人。
选项C,共同代理是指代理权属于2人以上的代理,例如,甲委托乙、丙共同为其办理有关事项,乙和丙为甲的共同代理人。
选项D,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