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2025年税务师《税法(Ⅱ)》真题(考生回忆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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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1)双重居民身份下,采取“加比规则”判定最终居民身份,判定标准依次为:永久性住所、重要利益中心、习惯性居处、国籍。
(2)如果该个人在缔约国双方都有或都没有习惯性居处,应以该人的国籍作为判定居民身份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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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选项A、B,免征契税;选项C,母公司以房屋权属向其全资子公司增资,视同划转,免征契税。选项D,对金融租赁公司开展售后回租业务,承受承租人房屋、土地权属的,照章征税。对售后回租合同期满,承租人回购原房屋、土地权属的,免征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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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借贷双方签订的流动资金周转性借款合同,一般按年签订规定最高限额,借款人在规定的期限和最高限额内随借随还。为避免加重借贷双方的负担,对这类合同只以其规定的最高限额为计税依据,在签订时贴花一次,在限额内随借随还不签订新合同的,不再另贴印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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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
(1)代表机构的经费支出额包括:在中国境内、外支付给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奖金,津贴,福利费,物品采购费(包括汽车、办公设备等固定资产),通讯费,差旅费,房租,设备租赁费,交通费,交际费,其他费用等。
(2)以货币形式用于我国境内的公益、救济性质的捐赠、滞纳金、罚款,以及为其总机构垫付的不属于其自身业务活动所发生的费用,不应作为代表机构的经费支出额。
[要求2]
答案解析:
2024年的经费支出额=90+15+60+40+200=405(万元)。
[要求3]
答案解析:
(1)收入额=经费支出额(1-核定利润率)=405÷(1-20%)=506.25(万元)。
(2)应纳税所得额=收入额×核定利润率=506.25×20%=101.25(万元)。
[要求4]
答案解析:应缴纳企业所得税=101.25×25%=25.3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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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C,D,E
答案解析:选项B,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出售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出售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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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选项A,外购的商誉在企业整体转让或清算时,准予扣除。选项C,自创的商誉不得计算摊销费用。选项D,作为投资或者受让的无形资产,有关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或者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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