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选项D,企业不需要预计应缴数所缴纳的税金,如印花税、耕地占用税、车辆购置税、契税等,不在“应交税费”核算。

选项A,对税务机关作出逾期不缴纳罚款加处罚款不服,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对已处罚款和加处罚款都不服,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的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选项B,对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的行政行为不服,向国家税务总局申请行政复议;
选项C,对国家税务总局的行政行为不服,应向国家税务总局申请行政复议,如果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可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国务院的裁决为最终裁决;
选项E,被撤销的税务机关,撤销前作出的,向继续行使其职权的税务机关的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本小问共2分。
甲公司对专用设备的改造投入为400-20=380(万元)。(0.5分)
改造投入不包括专用设备运输、安装和调试等费用。
该设备原计税基础的50%为600×50%=300(万元)。(0.5分)
因此,应按照300万元的10%抵免企业当年应纳税额,即抵免金额为300 ×10%=30(万元)。(0.5分)
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1000×25%-30=220(万元)。(0.5分,若学员未分别作答改造投入、计税基础、抵免金额,只要最后计算答案是正确的即可得2分)
本小问共6分。
定义:
专用设备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抵免税额政策:企业在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专用设备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投入,不超过该专用设备购置时原计税基础50%的部分,可按照10%比例抵免企业当年应纳税额。企业当年应纳税额不足抵免的,可以向以后年度结转,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1分,答道不超过该专用设备购置时原计税基础50%的部分和10%比例抵免应纳税额即可得满分)
购置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投资额抵免税额政策:企业自2008年1月1日起购置并实际使用列入《目录》范围内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可以按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抵免当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企业当年应纳税额不足抵免的,可以向以后年度结转,但结转期不得超过5个纳税年度。(1分,答道按购置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抵免当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即可得满分)
适用对象:
专用设备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抵免税额政策:是对专用设备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投入的金额进行抵免。(1分)
购置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投资额抵免税额政策:是对购置并实际使用专用设备的投资额进行抵免。(1分,答道专用设备投入金额或投资金额即可得满分)
抵免基数:
专用设备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抵免税额政策:抵免基数是改造投入,但对现有专用设备的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投入额的抵免额进行了限制,即“不超过该专用设备购置时原计税基础50%的部分”,并非以全部投入额为基数计算抵免额进行抵免。(1分,答道不超过该专用设备购置时原计税基础50%的部分即可得满分)
购置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投资额抵免税额政策:抵免基数是专用设备投资额,以购置专用设备符合规定的全部金额为基数计算抵免额。(1分)

本小问共2分。
纳税人取得的财政补贴收入,与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收入或者数量直接挂钩的,应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0.5分)
该笔财政补贴资金按规定缴纳增值税。
销项税额=200÷(1+13%)×13%=23.01(万元)。(0.5分)
该笔财政补贴资金不属于企业所得税不征税收入(0.5分),应确认销售收入176.99万元(200-23.01)(0.5分)。
本小问共3分。
企业所得税视同销售收入400万元,视同销售成本220万元,纳税调增180万元。(0.5分)
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捐赠支出为452万元(400+52),会计上列支的捐赠支出为272万元,纳税调减180万元。(0.5分)
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限额=2300×12%=276(万元)(0.5分)
纳税调增=452税法捐赠支出-276=176(万元)。(0.5分,没有单独答公益性捐赠支出扣除限额,但是纳税调增回答准确,可得1分)
企业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以后3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结转扣除。最长可结转至2027年税前扣除。(1分,答道2027年即可得分)
本小问共2分。
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按规定取得的即征即退增值税税款,由企业专项用于软件产品研发和扩大再生产并单独进行核算,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1分)
如果该企业满足不征税收入条件,纳税调减10万元。(1分)
本小问共6分。
可由合并企业弥补的被合并企业亏损的限额=被合并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截至合并业务发生当年年末国家发行的最长期限的国债利率。
可由该企业弥补的乙企业的亏损限额=1100×2.65%=29.15(万元)。(1分)
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且不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1分)
②被收购、合并或分立部分的资产或股权比例符合规定的比例。(1分)
③企业重组后的连续12个月内不改变重组资产原来的实质性经营活动。(1分)
④重组交易对价中涉及股权支付金额不低于85%。(1分)
⑤企业重组中取得股权支付的原主要股东,在重组后连续12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取得的股权。(1分)
本小问共2分。
2024年可以税前扣除的利息支出=3000×5%×4÷12=50(万元)。(1分)
纳税调增=70-50=20(万元)。(1分)
本小问共4分。
研发中心办公楼折旧费用(1分)和新产品市场调研费(1分)不得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其他相关费用扣除限额=(230+130+150+120)÷(1-10%)×10%=70(万元)。(1分)
实际发生额大于扣除限额,按限额计算税前加计扣除额,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230+130+150+120+70)×100%=700(万元)。(1分)
【提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研发费用归集口径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中的研发费用归集口径有所不同,主要体现了两点,一是用于研发活动的房屋计提的折旧不能享受研发费用,但可以作为计算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占比时的基数。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规定可享受加计扣除的其他研发费用总额不得超过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总额的10%,高新技术企业比例为20%。
本小问共1分。
会计确认投资收益300万元,税法不需要确认收入,纳税调减300万元。
本小问共2分。
技术转让所得=1500-400-280-50=770(万元)。(1分)
技术转让收入:不包括销售或转让设备、仪器、零部件、原材料等非技术性收入。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额=270×50%×25%=33.75(万元)。(1分。没有答技术转让所得但是回答应纳税额准确,可以得2分)
【提示】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集成电路生产项目、其他专项优惠等所得额应按法定税率25%减半征收。
本小问共2分。
业务(9)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1分)
对企业出资给非营利性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和政府性自然科学基金用于基础研究的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按实际发生额在税前扣除,并可按100%在税前加计扣除。(1分)
本小问共1分。
2024年应纳税额=(2300+176公益性捐赠-10软件即征即退税款-29.15合并补亏+20利息-700研发费用加计扣除-300权益法投资收益-770技术转让所得-100基础研究加计扣除)×15%+33.75技术转让所得应纳税额=121.7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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