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单选题]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属于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当然退伙情形的是(  )。
  • A.合伙人未履行出资义务
  • B.合伙人因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 C.合伙人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 D.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本题来源:2019年中级《经济法》真题一 点击去做题 箭头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选项A、B、D:属于普通合伙人除名的事项,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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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李某以违法犯罪所得的 20 万元出资并取得公司股权。对李某犯罪行为处罚时,就其股权处置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 A.将李某的出资从公司中抽出,补偿受害人损失
  • B.将李某的出资从公司中抽出,并将公司注册资本减少 20 万元
  • C.采取拍卖或者变卖的方式处置李某的股权
  • D.将李某的出资从公司中抽出,其他股东对 20 万元出资承担连带责任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以贪污、受贿、侵占、挪用等违法犯罪所得的货币出资后取得股权的,对违法犯罪行为予以追究、处罚时,应当采取拍卖或者变卖的方式处置其股权。这就是说,为维持公司资本,可采取将出资财产所形成的股权通过折价补偿受害人的损失,但不能直接将出资的财产从公司抽出。选项 C 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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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单选题]甲公司授予乙公司代理权,委托乙公司向丙公司采购货物。乙公司和丙公司串通, 致乙公司以甲公司名义购进的货物质次价高,使甲公司遭受严重的经济损失。关于甲公司损失承担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 A.甲公司的损失应当由甲公司和乙公司分担
  • B.甲公司的损失应当由乙公司和丙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C.甲公司的损失应当由乙公司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 D.甲公司的损失应当由乙公司和丙公司承担按份赔偿责任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代理人和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合法权益的,代理人和相对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选项 B 当选。

【知识链接】

不同的代理行为分别对应怎样的法律后果,有什么注意事项?

代理行为总结如表所示:

项目

分类

法律后果注意事项


滥用代理权

自己代理

效力待定

代理人和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合法利益的,代理人和相对人负连带责任

双方代理

恶意串通

无效


无权代理

没有代理权



效力待定

相对人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还与行为人实施法律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由行为人与相对人按各自过错承担责任

超越代理权

代理权终止后实施

表见代理

——有效

由被代理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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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单选题]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上市公司协议收购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 A.收购协议达成后,收购人必须公告该收购协议
  • B.收购协议达成后,收购人必须将该收购协议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
  • C.协议收购是在证券交易所之外进行的收购
  • D.收购人拟通过协议方式收购上市公司30%股份的,需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收购协议达成后,收购人必须在 3 日内将该收购协议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选项 A、B 不当选;协议收购是指收购人在证券交易所之外,通过与被收购公司的股东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受让其持有的上市公司的股份而进行的收购,选项 C 不当选。采取协议收购方式的,收购人收购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收购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股份达到30%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依法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转而进行要约收购。但是按照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免除发出要约的除外。如果收购人依照上述规定触发以要约方式收购上市公司股份,应当能够遵守前述有关要约收购的规定。选项 D 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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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不定项选择题]根据政府采购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有(  )。
  • A.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 2 年内没有违法记录
  • B.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C.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D.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答案解析
答案: B,C,D
答案解析: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法定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选项C当选;(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选项D当选;(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选项B当选;(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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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共益权是指股东依法参加公司事务的决策和经营管理的权利,它是股东基于公司利益同时兼为自己的利益而行使的权利,包括股东会会议参加权、提案权、质询权,在股东会上的表决权、累积投票权,股东会会议召集请求权和自行召集权,了解公司事务、查阅公司账簿和其他文件的知情权,提起诉讼权等权利。本题表述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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