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2024年中级《经济法》真题一(考生回忆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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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主合同有效而第三人提供的担保合同无效,人民法院应当区分不同情形确定担保人的赔偿责任:(1)债权人与担保人均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的赔偿责任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1/2;(2)担保人有过错而债权人无过错的,担保人对债务人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赔偿责任;(3)债权人有过错而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赔偿责任。选项C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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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不动产抵押权自办理登记时设立,选项A当选;动产质权自交付时设立,选项B不当选;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选项C不当选;留置权的成立条件之一是债权人占有债务人的动产,选项D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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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D
答案解析:
支票上的金额和收款人名称可以授权补记。选项C、D当选。
【知识链接】
各票据的记载事项有哪些?
各票据的记载事项总结如下表所示:
记载事项 | 纸质商业汇票 | 本票 | 支票 |
表明“××”的字样 | √ | √ | √ |
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 承诺 | √ | √ | √ |
确定的金额 | √ | √ | √ (可授权补记) |
出票日期 | √ | √ | √ |
出票人签章 | √ | √ | √ |
付款人名称 | √ | × | √ |
收款人名称 | √ | √ | × (可授权补记) |
付款日期 | × | × | × |
| 付款地 | × | × | × |
出票地 | × | × | × |
注释:√表示绝对记载事项;× 表示非绝对记载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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