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单选题]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表述中,正确的是(    )。
  • A.基金合同期限不能超过5年
  • B.申请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基金管理人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提出申请
  • C.基金份额上市交易规则由中国证监会制定
  • D.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提前终止上市,应向中国证监会申请
本题来源:2025年中级《经济法》真题二(考生回忆版) 点击去做题 箭头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基金的募集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的规定;(2)基金合同期限为5年以上;(3)基金募集金额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4)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少于1000人;(5)基金份额上市交易规则规定的其他条件。选项A不当选。申请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基金管理人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提出申请,证券交易所依法审核同意的,双方应当签订上市协议。选项B当选。基金份额上市交易规则由证券交易所制定,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选项C不当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提前终止上市交易的,由证券交易所终止其上市交易,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选项D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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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人民法院审理下列案件,不得适用小额诉讼程序:(1)人身关系、财产确权案件;(2)涉外案件;(3)需要评估、鉴定或者对诉前评估、鉴定结果有异议的案件;(4)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的案件;(5)当事人提出反诉的案件;(6)其他不宜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的案件。本题表述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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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一般情况下,合同成立的时间为承诺生效的时间,即承诺到达要约人时。选项C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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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不定项选择题]被代理人死亡后,下列情形中,委托代理人实施的行为仍然有效的有(    )。
  • A.被代理人死亡前已经实施,为了被代理人的利益继续代理
  • B.被代理人的继承人承认的
  • C.代理人不知道并且不应当知道被代理人死亡
  • D.委托协议中明确代理权在代理事务完成时终止
答案解析
答案: B,C,D
答案解析:被代理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代理人实施的代理行为有效:(1)代理人不知道并且不应当知道被代理人死亡;(2)被代理人的继承人予以承认;(3)授权中明确代理权在代理事务完成时终止;(4)被代理人死亡前已经实施,为了被代理人的继承人的利益继续代理。选项B、C、D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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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单选题]根据行政复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行政复议中止事项的是(    )。
  • A.作为申请人的公民下落不明
  • B.作为申请人的公民死亡,且无近亲属
  • C.作为申请人的法人解散,无权利义务承继人
  • D.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构准予撤回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行政复议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复议中止:

(1)作为申请人的公民死亡,其近亲属尚未确定是否参加行政复议。

(2) 作为申请人的公民丧失参加行政复议的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

(3)作为申请人的公民下落不明。

(4)作为申请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

(5)申请人、被申请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不能参加行政复议。

(6)依照《行政复议法》规定进行调解、和解,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同意中止。

(7)行政复议案件涉及的法律适用问题需要有权机关作出解释或者确认。

(8)行政复议案件审理需要以其他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其他案件尚未审结。

(9)有《行政复议法》依申请或者依职权对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的情形。

(10) 需要中止行政复议的其他情形。

选项B、C、D,属于行政复议终止的事项,不当选。选项A当选。

【知识链接】

行政复议中止和行政复议终止的情形该怎么区别?

行政复议中止和行政复议终止的情形总结如下表所示:

分类

情形

行政复议中止

(1)作为申请人的公民死亡,其近亲属尚未确定是否参加行政复议;

(2)作为申请人的公民丧失参加行政复议的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

(3)作为申请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

(4)作为申请人的公民下落不明;

(5)申请人、被申请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不能参加行政复议;

(6)依照规定进行调解、和解,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同意中止;

(7)行政复议案件涉及的法律适用问题需要有权机关作出解释或者确认;

(8)行政复议案件审理需要以其他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其他案件尚未审结;

(9)有依申请或者依职权对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的情形

行政复议终止

(1)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构准予撤回;

(2)作为申请人的公民死亡,没有近亲属或者其近亲属放弃行政复议权利;

(3)作为申请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没有权利义务承受人或者其权利义务承受人放弃行政复议权利;

(4)申请人对行政拘留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后,因同一违法行为涉嫌犯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5)存在上述行政复议中止的(1)(2)(3)情形,中止行政复议满 60 日,行政复议中止的原因仍未消除

【补充】终止行政复议需由行政复议机关作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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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单选题]乙对甲享有6万元债权,诉讼时效已经届满。甲对乙享有10万元债权,诉讼时效尚未届满。2025年6月25日,甲向乙发出抵销通知,6月26日通知到达乙,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 A.抵销后,甲对乙剩余债权的诉讼时效重新计算
  • B.抵销自6月25日生效
  • C.可以约定抵销生效以提供担保为前提
  • D.通知约定7月1日起抵销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选项B不当选。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选项C、D不当选。抵销后剩余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应重新起算,选项A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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