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2025年中级《经济法》真题二(考生回忆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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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票据上其他记载事项被变造的,在变造之前签章的人,对原记载事项负责;在变造之后签章的人,对变造之后的记载事项负责;不能辨别是在票据被变造之前或者之后签章的,视同在变造之前签章。选项B不当选。被伪造签章者在票据上没有其真实意思表示,故被伪造人不承担票据责任,即持票人即使是善意取得,对被伪造人也不能行使票据权利,选项C不当选。票据的变造是指无权更改票据内容的人,对票据上签章以外的记载事项加以变更的行为,如变更票据上的到期日、付款日、付款地、金额等,选项D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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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对于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无偿转让财产等无偿行为,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不论第三人善意或者恶意,债权人均得以请求撤销。本题表述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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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集中采购分为政府集中采购和部门集中采购两种形式,纳入集中采购目录属于通用的政府采购项目的,应当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纳入集中采购目录属于本部门、本系统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应当实行部门集中采购;纳入集中采购目录属于本单位有特殊要求的项目,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自行采购。本题表述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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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下列财产不得设立抵押权:(1)土地所有权;(2)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所有权,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3)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选项A当选。
【知识链接】
可以设立抵押权的财产有哪些,不可设立抵押权的财产又有哪些?
可以抵押的财产和不可抵押的财产的分类如下表所示:
| 分类 | 财产类型 |
| 可以抵押的财产 | (1)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2)建设用地使用权; (3)海域使用权; (4)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5)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6)交通运输工具; (7)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提示】抵押人可以将上述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
| 不可抵押的财产 | (1)土地所有权; (2)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 (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已经设定抵押的财产被采取查封、扣押等财产保全或执行措施的,不影响抵押权的效力);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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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选项A、B不当选;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选项C不当选。选项D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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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B,C
答案解析:中标、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选项D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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