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2025年中级《经济法》真题二(考生回忆版) 点击去做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投保人的告知义务仅限于保险人询问的范围和内容。本题表述错误。
立即查看答案
立即咨询

拓展练习

第1题
[不定项选择题]根据保险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重复保险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 A.投保人无须将重复保险的有关情况通知各保险人
  • B.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各保险人按照其保险金额与保险金额总和的比例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 C.重复保险是否成立的判断时点是保险事故发生时
  • D.投保人就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的部分,不得请求返还保费
答案解析
答案: B,C
答案解析:重复保险的投保人应当将重复保险的有关情况通知各保险人,选项A不当选;重复保险的投保人可以就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的部分,请求各保险人按比例返还保险费,选项D不当选。
点此查看答案
第2题
[单选题]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请求权中,适用诉讼时效的是(    )。
  • A.缴付出资请求权
  • B.支付违约金请求权
  • C.抚养费请求权
  • D.排除妨碍请求权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1)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2)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3)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4)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当事人对下列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1)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2)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3)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4)其他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的债权请求权。选项B当选。
点此查看答案
第3题
[单选题]甲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董事会由赵某、钱某、孙某、李某四名董事组成,赵某为董事长,赵某和钱某拟辞去董事职务,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 A.钱某辞任,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甲公司
  • B.赵某和钱某辞任后,无须继续履行董事职务
  • C.赵某是董事长,任期届满前不得辞职
  • D.赵某和钱某发出辞任通知之日,辞任生效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董事辞任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公司收到通知之日辞任生效,但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任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选项A当选。
点此查看答案
第4题
[单选题]根据行政复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行政复议中止事项的是(    )。
  • A.作为申请人的公民下落不明
  • B.作为申请人的公民死亡,且无近亲属
  • C.作为申请人的法人解散,无权利义务承继人
  • D.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构准予撤回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行政复议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复议中止:

(1)作为申请人的公民死亡,其近亲属尚未确定是否参加行政复议。

(2) 作为申请人的公民丧失参加行政复议的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

(3)作为申请人的公民下落不明。

(4)作为申请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

(5)申请人、被申请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不能参加行政复议。

(6)依照《行政复议法》规定进行调解、和解,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同意中止。

(7)行政复议案件涉及的法律适用问题需要有权机关作出解释或者确认。

(8)行政复议案件审理需要以其他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其他案件尚未审结。

(9)有《行政复议法》依申请或者依职权对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的情形。

(10) 需要中止行政复议的其他情形。

选项B、C、D,属于行政复议终止的事项,不当选。选项A当选。

【知识链接】

行政复议中止和行政复议终止的情形该怎么区别?

行政复议中止和行政复议终止的情形总结如下表所示:

分类

情形

行政复议中止

(1)作为申请人的公民死亡,其近亲属尚未确定是否参加行政复议;

(2)作为申请人的公民丧失参加行政复议的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

(3)作为申请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

(4)作为申请人的公民下落不明;

(5)申请人、被申请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不能参加行政复议;

(6)依照规定进行调解、和解,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同意中止;

(7)行政复议案件涉及的法律适用问题需要有权机关作出解释或者确认;

(8)行政复议案件审理需要以其他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其他案件尚未审结;

(9)有依申请或者依职权对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的情形

行政复议终止

(1)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构准予撤回;

(2)作为申请人的公民死亡,没有近亲属或者其近亲属放弃行政复议权利;

(3)作为申请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没有权利义务承受人或者其权利义务承受人放弃行政复议权利;

(4)申请人对行政拘留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后,因同一违法行为涉嫌犯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5)存在上述行政复议中止的(1)(2)(3)情形,中止行政复议满 60 日,行政复议中止的原因仍未消除

【补充】终止行政复议需由行政复议机关作出决定


点此查看答案
第5题
[单选题]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合同约定乙公司先发货,甲公司收到货物后付款。乙公司得知甲公司经营状况恶化,通知甲公司中止履行并要求甲公司提前付款或提供担保。关于合同的履行,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
  • A.若乙公司有确切证据,无须先中止履行,可直接解除合同
  • B.若乙公司没有确切证据而中止履行,应承担违约责任
  • C.若甲公司未恢复履行能力或提供相应担保,乙公司可以解除合同
  • D.若甲公司在合理期限内恢复履行能力或提供相应担保,乙公司应当恢复履行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行使不安抗辩权而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如果对方当事人恢复了履行能力或者提供了相应担保后,先履行一方当事人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合同后,如果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中止履行合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并可以请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而行使不安抗辩权,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选项A当选。
点此查看答案
  • 激活课程
  • 领取礼包
  • 咨询老师
  • 在线客服
  • 购物车
  • App
  • 公众号
  • 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