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2025年中级《经济法》真题一(考生回忆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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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有权向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资本参股公司的股东会提出董事、监事人选。本题表述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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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C
答案解析: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3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选项A不当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选项B当选;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成员为3人以上,监事会成员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选项C当选。《公司法》并未禁止监事在任期内辞职,但监事在任期内辞任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选项D不当选。
【知识链接】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监事会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有什么异同?
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的主要区别如表所示:
项目 | 有限责任公司 | 股份有限公司 | |
组成 | 3 人以上;应当有职工代表,职工代表不低于 1/3 | ||
是否设立 | 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可不设置监事会或监事; 股东人数较少或规模较小时,可以不设立监事会,只设 1 名监事 | ||
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可以不设立监事 | —— | ||
会议频率 | 每年度至少召开 1 次会议 | 每 6 个月至少召开 1 次会议 | |
会议召集主持 | 监事会主席→过半数监事推举 1 名 | 监事会主席→副主席→过半数监事推举 1 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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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李某应承担3600元,王某应承担1200元。根据规定,在共有人内部关系上,除共有人另有约定外,按份共有人按照份额享有债权、承担债务。本题中,张某、李某、王某对房屋按份共有,且对费用分摊未作特别约定,因房屋窗户坠落砸伤路人产生的医药费属于因共有物产生的债务,应按照各自的份额承担。总的医药费为12000元,在内部关系上,李某应承担的费用为12000x30%=3600元,王某应承担的费用为12000x10%=1200元。
[要求2]
答案解析:李某购房比例为75%,王某购房比例为25%。根据规定,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其他共有人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共有份额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本题中,无特别约定且李某和张某互不相让,故按照转让时李某和王某的共有份额比例(3:1)行使。
[要求3]
答案解析:不符合法律规定。按照规定,按份共有人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份额的,应当将转让条件及时通知其他共有人。其他共有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行使优先购买权。除按份共有人另有约定外,转让人向其他按份共有人发出的包含同等条件内容的通知中载明行使期间的,以该期间为准;通知中未载明行使期间,转让人未通知的,为其他按份共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最终确定的同等条件之日起15日。本题中,张某4月1日通知,4月14日李某和王某表示愿以同等条件购买,并未超过15日,故张某不能以未及时回复为由拒绝两人行使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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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举1名董事履行职务。选项C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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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可以申请在证券交易场所、证券公司柜台转让,选项B不当选;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没有申请注册的要求,选项C不当选;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由承销机构或依照规定自行销售的发行人在每次发行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券业协会报备,选项D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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