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等加计扣除;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折旧可以加计扣除,但是研发大楼不属于研发用仪器设备。选项E,不属于研发活动相关直接费用。选项A、B、E不当选。

拓展练习
利润分割法根据企业与其关联方对关联交易合并利润(实际或者预计)的贡献计算各自应当分配的利润额,选项A当选。

选项A,对公募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转让创新企业CDR取得的差价所得和持有创新企业CDR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按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规定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选项B,属于不征税收入。选项C,属于免税收入。选项D,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选项B,居民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确认的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可在不超过5年期限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应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按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选项C,非货币性资产投资,限于以非货币性资产出资设立新的居民企业,或将非货币性资产注入现存的居民企业。
选项D,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应于投资协议生效并办理股权登记手续时,确认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收入的实现。

(1)委托境内机构开展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基数=100×80%=80(万元)。
(2)委托境外机构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限额1=250×80%=200(万元),限额2为不超过境内符合条件研发费用的2/3=(178+80)×2÷3=172(万元),所以加计扣除基数为172万元。
(3)当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金额=(178+80+172)×100%=430(万元)。

非居民企业取得下列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1)外国政府向中国政府提供贷款取得的利息所得;
(2)国际金融组织向中国政府和居民企业提供优惠贷款取得的利息所得;(选项D)
(3)经国务院批准的其他所得。
选项B,境外机构投资者转让境内上市流通股票免征企业所得税;
选项E,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或Ctrl+D收藏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