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2025考季税务师《税法(Ⅱ)》最后一次万人模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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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答案:
D,E
答案解析:选项A不当选,外购的固定资产,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发生的其他支出为计税基础。选项B不当选,企业搬迁中被征用的土地,采取土地置换的,换入土地的计税成本按被征用土地的净值以及该换入土地投入使用前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为该换入土地的计税成本。选项C不当选,企业由于搬迁处置存货而取得的收入,应按正常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进行所得税处理,不作为企业搬迁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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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视同销售所得=120-100=20(万元),债务重组所得=150-(120+120×13%)=14.4(万元),甲企业应缴纳企业所得税=(20+14.4)×25%=8.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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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减免税额=(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部分的应纳税额-其他政策减免税额×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部分÷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50%=[(80000×10%-1500)-2000×80000÷80000]×50%=22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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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挂车按货车税额的50%计算缴纳车船税。该企业2023年应缴纳车船税=10×9.4×20+5×7.8×20×50%+2×3.5×20×6÷12=2340(元)。
[要求2]
答案解析:该企业2023年应缴纳房产税=(3000+800)×(1-20%)×1.2%×6÷12+(3000+800-300)×(1-20%)×1.2%×6÷12+24÷12×6×12%=36.48(万元)=364800(元)。
[要求3]
答案解析:纳税人新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该企业2023年应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80000-10000)×10+15000×10×5÷12=762500(元)。
[要求4]
答案解析:该企业2023年应缴纳印花税=(24×3×1‰+16×0.5‰+10×0.3‰+40×1‰)×10000+5000×10×1‰=12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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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住房出租属于财产租赁所得,每月租金不足10万元免增值税;住房租赁个人所得税减半征收;因此房屋租赁个人所得税=2×(1-20%)×20%×50%×2=0.32(万元),商品房及其他住房,转让的住房在转让前实际发生的装修费用最高扣除限额为房屋原值的10%。张女士转让商品房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380-290×(1+2%)-290×(1+2%)×10%]×20%=10.92(万元)。因此2024年出租和出售住房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合计=0.32+10.92=11.24(万元)。
[要求2]
答案解析:选项A、C,企业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10×(1-20%)×40%-0.7=2.5(万元)。选项B、D,对于由委托方提供主要材料或原料,受托方只提供辅助材料的承揽合同,无论加工费和辅助材料金额是否分别记载,均以辅助材料与加工费的和合计数(10万元),依照承揽合同计税贴花,对委托方提供的主要材料和原料金额不计税贴花。
[要求3]
答案解析:居民个人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预扣预缴时不扣除公益捐赠支出,统一在汇算清缴时扣除。应预扣预缴张女士的个人所得税=50000×(1-20%)×30%-2000=10000(元)。
[要求4]
答案解析:
(1)居民国对本国居民取得的来自缔约国另一方的利息拥有征税权,但这种征税权并不是独占的。
(2)利息来源国对利息也有征税的权利,但对征税权的行使进行了限制,即设定了最高税率,且限制税率与受益所有人自身性质有关,按照本题表述,一般来讲,受益所有人为银行或金融机构情况下,利息的征税税率为10%;其他情况下利息的征税税率为15%。
(3)境外股息所得的抵免限额=8000×20%=1600 (元) ;张女士不满足受益所有人条件,所以境外已纳税额按照15%计算=8000×15%=1200 (元) ,因此需要在我国补缴企业所得税=1600-1200=400 (元) 。
[要求5]
答案解析:纳税人取得拍卖收入,不能提供合法、完整、准确的财产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财产原值的,按转让收入额的3%征收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但如果拍卖品为经文物部门认定是海外回流文物的,按转让收入额的2%征收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因此张女士应缴纳个人所得税=50000×2%=1000(元) 。
[要求6]
答案解析:创投企业选择按单一投资基金核算的,其个人合伙人从该基金应分得的股权转让所得和股息红利所得,按照20%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创投企业个人合伙人可以按照被转让项目对应投资额的70%抵扣其应从基金年度股权转让所得中分得的份额后再计算其应纳税额。张女士应缴纳个人所得税=(3500×45%-800×70%)×20%=20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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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企业投资者在规定期限内未缴足其应缴资本额的,该企业对外借款所发生的利息,相当于投资者实缴资本额与在规定期限内应缴资本额的差额应计付的利息,其不属于企业合理的支出,应由企业投资者负担,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每一计算期不得扣除的借款利息=该期间借款利息额×该期间未缴足注册资本额÷该期间借款额。
(1)4月1日至7月31日不得扣除的借款利息=15×4×(700-350)÷2000=10.5(万元);
(2)8月1日至9月30日不得扣除的借款利息=15×2×(700-350-180)÷2000=2.55(万元);
(3)10月1日至12月31日不得扣除的借款利息=15×3×(700-350-180-100)÷2000=1.58(万元);
(4)2024年度内不得扣除的借款利息总额=10.5+2.55+1.58=14.6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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