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单选题]甲男与乙女于2020年5月登记结婚,婚后双方未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的归属。下列各项中,根据《民法典》及婚姻家庭编的规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是(  )。
  • A.

    甲男于2019年10月婚前全款购买的商品房,2022年因市场行情上涨产生的150万元增值部分

  • B.

    乙女于2021年3月因交通事故受伤,获得的肇事方赔偿的20万元残疾赔偿金

  • C.

    甲男的母亲于2022年1月去世,生前订立遗嘱明确将其名下50万元银行存款指定由甲男个人继承

  • D.

    乙女于2023年全年在某企业任职,取得的扣除个人所得税后的工资、奖金共计12万元

本题来源:2025考季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第一次万人模考 点击去做题 箭头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

选项A,该商品房是甲男“婚前全款购买”的财产,属于婚前财产。婚后因市场行情上涨产生的增值,属于“自然增值”(非夫妻共同经营、投资产生的收益),仍归甲男个人所有,不纳入夫妻共同财产范围。

选项B,乙女获得的20万元残疾赔偿金,是“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不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选项C,甲男继承的50万元存款,其母亲在遗嘱中“明确指定由甲男个人继承”,属于甲男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若遗嘱未指定,则默认归夫妻共同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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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

根据《民法典》及物权取得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属于原始取得物权的是(  )。

  • A.

    张某通过与李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支付全款后办理过户登记,取得该房屋所有权

  • B.

    王某因父亲去世,依据遗嘱继承其名下的汽车所有权

  • C.

    赵某从二手车市场以合理价格购入一辆无处分权人擅自出售的笔记本电脑,且赵某不知该电脑为无权处分,已完成交付

  • D.

    孙某接受朋友周某赠与的一幅字画,双方已签订赠与合同且字画已实际交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原始取得:不依赖他人既存的物权,直接依据法律规定(如善意取得、先占、添附、孳息收取等)而取得物权,物权的取得与原权利人的意志无关。

继受取得:基于他人既存的物权(原权利人的权利),通过法律行为(如买卖、赠与)或法律事实(如继承)而取得物权,本质是“权利的传递”。

选项ABD,属于继受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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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单选题]

甲借款给乙,约定于2018年3月1日前还清本息,丙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履行期届满后,乙没有还款,甲也一直没有催乙还款。2021年4月1日,因乙一直未还款,甲遂要求丙承担保证责任。根据民法相关规定,下列关于丙保证责任承担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 A.

    甲必须先起诉乙,经强制执行未果后,才能要求丙承担保证责任

  • B.

    乙放弃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抗辩,丙无权向甲主张该抗辩

  • C.

    丙有权主张乙的诉讼时效抗辩权,拒绝向甲承担保证责任

  • D.

    乙所负债务虽已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但丙仍应向甲承担保证责任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1)诉讼时效期间为2018年3月1日~2021年3月1日,该笔债务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期间。选项B、C,保证人可以主张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债务人放弃抗辩的,保证人仍有权向债权人主张抗辩。

2)选项A,在连带责任保证中,保证人不享有先诉抗辩权;

3)选项D,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本案中保证期间为2018年3月1日~2018年9月1日;截至2021年4月1日,已经过了保证期间,丙的保证责任消灭,有权拒绝向甲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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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单选题]

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可能导致普通合伙人当然退伙的事由有(  )。

  • A.

    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 B.

    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 C.

    未履行出资义务

  • D.

    合伙人个人丧失对外偿债能力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

选项A、B、C属于除名的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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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单选题]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下列事实中,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的是(  )。

  • A.

    当事人主张的具有程序性质的法律事实

  • B.

    习惯

  • C.

    自然规律

  • D.

    当事人主张的实体权益所根据的事实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法律规定免于证明的事实包括:1)当事人在诉讼中自认的事实;(2)自然规律以及定理、定律;(3)众所周知的事实,当事人有相反证据足以反驳的除外;(4)根据法律规定推定的事实,当事人有相反证据足以反驳的除外;(5)根据已知的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推定出的另一事实,当事人有相反证据足以反驳的除外;(6)已为仲裁机构的生效裁决所确认的事实,当事人有相反证据足以反驳的除外7)已为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基本事实,当事人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8)已为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当事人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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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不定项选择题]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以标的物的交付作为成立要件的合同有(  )。

  • A.

    保管合同

  • B.

    定金合同

  • C.

    与金融机构之间的借款合同

  • D.

    民间借贷合同

  • E.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

答案解析
答案: A,B,E
答案解析:

实践合同,也称要物合同,是指除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须交付标的物或者完成其他给付才能成立的合同。如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保管合同、定金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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