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单选题]甲(出租人)与乙(承租人)于2021年12月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甲将自有商铺出租给乙用于经营,租期2年,至2023年12月31日届满。租赁期满后,乙未搬出商铺,继续使用该商铺并按原合同标准向甲支付租金,甲接受租金但未与乙重新签订书面租赁合同。2024年4月,乙因经营调整,拟提前终止租赁关系,遂通知甲1个月后搬离;甲以“未约定解除期限”为由拒绝。已知双方无其他特殊约定,根据《民法典》及租赁合同的相关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 A.

    2024年1月起双方仍为定期租赁,租期默认与原合同一致(2年),乙不得随时解除

  • B.

    2024年1月起双方成立不定期租赁,甲有权随时解除,但需提前1个月通知乙,符合法律规定

  • C.

    2024年1月起双方成立不定期租赁,甲有权随时解除且无需提前通知乙

  • D.

    2024年1月起双方租赁关系无效,乙需立即搬离,因未签订书面租赁合同

本题来源:2025考季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第一次万人模考 点击去做题 箭头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选项A,租赁期满后,乙继续使用商铺且甲接受租金,虽原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已转为不定期。不定期租赁中双方当事人有权随时解除。

选项C,不定期租赁,甲有权随时解除,但需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选项D,租赁期满后,乙继续使用且甲接受租金,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转为不定期),并非租赁关系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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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

根据《行政诉讼法》及有关规定,若原告确有证据证明被告持有的证据对原告有利,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则法院的正确做法是(  )。

  • A.

    直接认定被告主张的事实存在

  • B.

    责令被告退出法庭并缺席审判

  • C.

    推定原告基于该证据主张的事实成立

  • D.

    直接判决撤销被诉行政行为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原告确有证据证明被告持有的证据对原告有利,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的,可以推定原告基于该证据主张的事实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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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单选题]

甲公司欠乙公司货款5万元到期未还。乙公司需付甲公司5万元加工费,但已过诉讼时效。下列有关甲、乙公司主张抵销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 A.

    甲、乙公司均不可以单方主张抵销

  • B.

    若甲公司主张抵销,通知乙公司即可

  • C.

    若乙公司主张抵销,通知甲公司即可

  • D.

    若乙公司主张抵销,须经甲公司同意方可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选项C、D,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

选项B,效力不完全的债权虽无法主动抵销,但可作为被动债权被抵销。

选项A,本案中乙可以主张抵销,甲不得主张抵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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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分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分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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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不定项选择题]

甲公司主营化工产品生产,2025年经营中发生以下与代理相关的合同行为:(1)甲公司业务员王某(负责销售,无采购授权),擅自以甲公司名义与乙公司签订原材料采购合同。(2)甲公司16岁实习生赵某(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部门经理默许(未出具书面授权)下,以甲公司名义与丙公司签订《税务咨询服务合同》(3)甲公司前员工李某(未收回授权委托书),持原授权书以甲公司名义与丁公司签订设备维修合同,丁公司不知授权到期。(4)甲公司委托代理人张某(仅授权处理存货销售),擅自以甲公司名义与戊公司签订生产设备转让合同。(5)王某签订的原材料采购合同签订后10日,甲公司知晓该合同,书面通知乙公司认可王某的代理行为。根据《民法典》及税收相关规定,下列关于上述合同效力及代理性质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 A.

    1)中王某的代理行为属于无权代理,原材料采购合同在甲公司追认前属于效力待定合同

  • B.

    2)中赵某的行为因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税务咨询服务合同》直接无效

  • C.

    3)中李某的代理行为构成表见代理,《设备维修合同》直接有效,甲公司需履行合同义务

  • D.

    4)中张某的行为属于超越代理权的无权代理,《生产设备转让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

  • E.

    5)中甲公司对《原材料采购合同》的追认,自书面通知到达乙公司时生效,合同自追认时起有效

答案解析
答案: A,C,D,E
答案解析:选项B错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赵某(16岁)签订《税务咨询服务合同》,超出其“年龄、智力对应的行为能力范围”,该合同应属于“效力待定”(需甲公司追认),而非“直接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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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

选项A、B,专利权、债权是《公司法》明确允许的出资方式。

选项C,股东乙未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其出资义务尚未完成。

选项D,任何股东,无论出资方式如何,均享有法定的监督权,包括监督其他股东的出资情况。

选项E,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强制性规定,必须评估作价。

[要求2]
答案解析:

选项A,这是股东行使会计账簿查阅权的法定前置条件。

选项B,公司可以“股东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为由拒绝,但需承担举证责任。

选项C,股东不得以知情权、利润分配权等受到侵害为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

选项D,股东有权查阅会计账簿,但法律并未赋予其复制会计账簿的权利。

选项E,查阅账簿是股东的法定个体权利,无需通过股东会决议。

[要求3]
答案解析:

选项A,这是股东可以请求公司回购其股份的情形,而非解散公司的法定事由。

选项D,资产贬值属于经营风险,若不导致“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则不构成解散理由。

选项E,严重亏损是经营结果,而非解散的法定条件。必须同时满足“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等核心要件。

[要求4]
答案解析:

选项A,减资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这是法定程序。

选项B,减少注册资本必须经股东会特别决议,即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选项C,公司必须确保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累计额达到注册资本的50%,方可恢复利润分配。

选项D,弥补亏损的顺序有严格规定:先用税前利润弥补→然后用公积金弥补(应当先使用盈余公积金,其次使用资本公积金)→最后方可考虑减资弥补。

选项E,减少注册资本弥补亏损,无需通知债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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