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无效婚姻的法定事由包括:(1)重婚;(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3)未到法定婚龄。
可撤销婚姻的事由:(1)因受胁迫而主张撤销的婚姻;(2)因对方隐瞒重大疾病而主张撤销的婚姻。

拓展练习

下列财产不应认定为债务人财产:
(1)债务人基于仓储、保管、承揽、代销、借用、寄存、租赁等合同或者其他法律关系占有、使用的他人财产;
(2)债务人在所有权保留买卖中尚未取得所有权的财产;
(3)所有权专属于国家且不得转让的财产;
(4)其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不属于债务人的财产。
选项A、B、C中破产企业均没有取得财产的所有权,不属于破产企业的财产,选项A、B、C错误。债务人财产,是指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根据规定,除债务人所有的货币、实物外,债务人依法享有的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用益物权等财产和财产权益,人民法院均应当认定为债务人财产,选项D正确。

尚未完全生效民事法律行为,亦称“待生效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存在法定或者约定的特别生效要件,而该特别生效要件尚未成就的民事法律行为。包括:
(1)尚未满足法定特别生效要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如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办理批准等手续方能生效的民事法律行为,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
(2)尚未满足约定特别生效要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如附停止条件或附始期的民事法律行为,所附停止条件尚未成就或所附期限尚未届至(选项A)。尚未完全生效的民事法律行为,若其法定或者约定的特别生效要件确定的不能成就,则其即转化为“确定不生效民事法律行为”。前者如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办理批准等手续方能生效的民事法律行为,终未获批准(选项D);后者如附停止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所附停止条件确定不能成就(选项C)。选项B属于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选项E属于无效民事法律行为。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本题中,5月6日甲已经将汽车交付给乙,乙此时取得汽车的所有权。5月16日再返还给甲修理,并不会导致所有权的转移,选项A错误,选项D正确。无处分权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1)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2)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3)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本题中甲出卖给丙,属于无权处分,且已经交付给丙,丙自交付时善意取得汽车的所有权,乙此时无法再基于物权的追及效力要求丙返还汽车。丙善意取得汽车的所有权属于原始取得,选项B、C错误,选项E正确。

对履行债务具有合法利益的第三人包括:
(1)保证人或者提供物的担保的第三人;
(2)担保财产的受让人、用益物权人、合法占有人;
(3)担保财产上的后顺位担保权人;
(4)对债务人的财产享有合法权益且该权益将因财产被强制执行而丧失的第三人;
(5)债务人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其出资人或者设立人;
(6)债务人为自然人的,其近亲属;
(7)其他对履行债务具有合法利益的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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