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断业务(1)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如需要,请计算销项税额;如不需要,请说明理由。
计算业务(2)企业购买办公楼应缴纳的印花税。
计算业务(2)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
判断业务(3)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并说明理由。
计算业务(4)应缴纳的车辆购置税;2024年应缴纳的车船税。
判断业务(5)能否抵扣进项税额,并说明理由。
计算业务(6)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计算5月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计算5月应缴纳的增值税。
计算5月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业务(1)需要缴纳增值税。(0.5分)
业务(1)的销项税额=2200×60%×13%=171.6(万元)(1分)
业务(2)企业购买办公楼应缴纳的印花税=1200×0.05%=0.6(万元)(1分)
业务(2)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1200×9%+100×13%=121(万元)(1分)
业务(3)不需要缴纳增值税。(0.5分)
理由: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税。(1分)
业务(4)应缴纳的车辆购置税=39.55÷(1+13%)×10%=3.5(万元)(1分)
业务(4)2024年应缴纳的车船税=480÷12×8=320(元)(1分)
业务(5)不能抵扣进项税额。(0.5分)
理由:外聘专家不属于与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员工,也不属于企业作为用工单位接受的劳务派遣员工,企业为其支付的境内机票款,其进项税额不能抵扣。(1分,回答出“外聘专家不属于企业员工也不属于劳务派遣员工,进项税额不能抵扣”可得1分,意思相近即可)
业务(6)可抵扣的进项税额=0.981÷(1+9%)×9%+0.013=0.094(万元)(1分)
5月可抵扣的进项税额=121+39.55÷(1+13%)×13%+0.094=125.644(万元)(1分)
加计抵减前增值税应纳税额=171.6+100×80%×13%-125.644=56.356(万元)
加计抵减额=125.644×5%=6.28(万元)(1分,在“5月应缴纳的增值税”计算正确的前提下,加计抵减额计算正确可得1分)
5月应缴纳的增值税=56.356-6.28=50.076(万元)(1分)
5月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50.076×7%=3.51(万元)(0.5分)
5月应缴纳的教育费附加=50.076×3%=1.5(万元)(0.5分)
5月应缴纳的地方教育附加=50.076×2%=1(万元)(0.5分)
或:5月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合计数=50.076×(7%+3%+2%)=6.01(万元)(1.5分)

城市维护建设税遵循“进口不征、出口不退”原则,选项B、C不当选。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内按20000元/户/年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选项D不当选。

留购的租赁货物,以海关审定的留购价格为关税计税价格,选项A不当选。运往境外修理的货物,出境时已向海关报明,并在海关规定期限内复运进境的,以境外修理费和料件费为基础审定计税价格,选项C不当选。易货贸易、寄售、捐赠、赠送等不存在成交价格的进口货物,由海关与纳税人进行价格磋商后,按照“进口货物海关估价方法”估定计税价格,5种估价方法应当依次使用,不能直接使用倒扣价格估价方法,选项D不当选。

缔约国一方居民个人因受雇取得的薪金、工资和其他类似报酬,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缔约国另一方有征税权:(1)该居民个人在任何12个月中在缔约国另一方停留连续或累计超过183天。(2)该项报酬由缔约国另一方雇主支付或代表缔约国另一方雇主支付。(3)该项报酬由雇主设在缔约国另一方的常设机构或固定基地所负担。反之,当其取得的所得,均不满足上述三个条件时,应仅在居民国征税。选项A、C、D当选。

甲公司应在1月5日—2月3日期间办理税务登记手续。(1分)
甲公司应在9月2日—9月9日期间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1分)
甲公司应缴纳企业所得税=600÷(1+6%)×15%×25%=21.23(万元)(1分)
甲公司应缴纳增值税=600÷(1+6%)×6%=33.96(万元)(1分)
甲公司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33.96×(7%+3%+2%)=4.08(万元)(1分)

不正确。(0.5分)
理由:企业对取得的新能源汽车财政补贴资金发生的支出未单独进行核算,不能将该笔财政补贴作为不征税收入。(1分,回答出“未单独核算支出,不能作为不征税收入”可得1分,意思相近即可)
本要求共3分。
转让公寓应缴纳增值税=(5000-3500)÷(1+5%)×5%=71.43(万元)
取得公寓时已纳契税=3500×3%=105(万元)
可扣除的项目金额=3500×(1+7×5%)+105+12=4842(万元)
增值额=5000-71.43-4842=86.57(万元)
增值率=86.57÷4842×100%=1.79%
应缴纳土地增值税=86.57×30%=25.97(万元)(2分)
业务(2)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25.97-6.43=19.54(万元)(1分)
企业处理不正确。(0.5分)
理由:截至2027年12月31日,新购进的设备、器具(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汽车零部件属于存货,不属于固定资产,因而企业处理不正确。(1分,回答出“汽车零部件不属于固定资产”可得1分,意思相近即可)
企业房产税处理正确。(0.5分)
理由: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本题中,购入厂房尚未办理权属登记,不需要缴纳房产税。(1分,回答出“未办理权属登记,不需要缴纳房产税”可得1分,意思相近即可)
企业申报确认损失处理不正确。(0.5分)
理由:企业以前年度发生的资产损失未能在当年税前扣除的,可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后方能在税前扣除。其中,属于实际资产损失的,准予追补至该项损失发生年度扣除,其追补确认期限一般不得超过5年。本题中,企业的实际资产损失发生于2016年,至2022年已超过5年。(1分,回答出“实际资产损失至2022年已超过5年”可得1分,意思相近即可)
业务(6)企业应确认的债务重组损失=904-(750+97.5)=56.5(万元)(0.5分)
业务(6)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56.5万元。(0.5分)
汽车配件应确认的计税基础为750万元。(0.5分)
其他相关费用扣除限额=(2000+1000+3800+1300)÷(1-10%)×10%=8100÷(1-10%)×10%=900(万元)>其他相关费用800万元,其他相关费用在计算加计扣除时可以据实扣除。(1分,得出“其他相关费用在计算加计扣除是可以据实扣除”的结论可得1分)
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为8900万元。
业务(7)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8900万元。(0.5分)
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费用不能作为企业的工资、薪金支出。(0.5分)
理由:企业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按照协议(合同)约定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费用,应作为劳务费支出。(0.5分)
可税前列支的工资、薪金=3550-550=3000(万元)
职工福利费扣除限额=3000×14%=420(万元),实际发生额超过限额,调增应纳税所得额=650-420=230(万元)
职工教育经费扣除限额=3000×8%=240(万元),实际发生额超过限额,调增应纳税所得额=420-240=180(万元)
企业为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
业务(8)应调增的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230+180+100=510(万元)(2分)
应纳税所得额=20980-19.54-56.5-8900+510=12513.96(万元)
应补缴的企业所得税税额=12513.96×15%-1360=517.09(万元)(1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