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组合题](本小题14分)位于市区的某先进制造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4年5月经营业务如下:(1)向境内客户销售设备及耗材,不含增值税总价款为2200万元,采取分期收款方式结算,按照书面合同约定,当月客户应支付60%的价款,款项未收到,未开具发票。(2)购买办公楼一栋,订立的产权转移书据所载金额1200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200万元,该办公楼1/5用于职工宿舍,剩余部分用于日常办公。购买电脑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00万元,其中20%分发给高管人员办公使用,剩余80%赠与客户用于维护客户关系。(3)取得流动资金存款利息收入2万元。(4)购买燃油小汽车1辆自用,取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支付含税款项39.55万元。(5)为外聘专家支付境内机票款,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纸质行程单,票价为1.2万元,燃油附加费0.1万元、机场建设费0.02万元。(6)员工因公境内出差,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票面金额合计0.981万元,另取得某打车平台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注明税额0.013万元。(7)为扩大经营,向银行贷款1000万元,支付与该笔贷款直接相关的手续费20万元;支付餐饮费1万元、娱乐费2万元。(其他相关资料: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税率0.05%,小汽车车船税年税额480元/辆;员工与该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顺序计算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要求1]

判断业务(1)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如需要,请计算销项税额;如不需要,请说明理由。

[要求2]

计算业务(2)企业购买办公楼应缴纳的印花税。

[要求3]

计算业务(2)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

[要求4]

判断业务(3)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并说明理由。

[要求5]

计算业务(4)应缴纳的车辆购置税;2024年应缴纳的车船税。

[要求6]

判断业务(5)能否抵扣进项税额,并说明理由。

[要求7]

计算业务(6)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要求8]

计算5月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要求9]

计算5月应缴纳的增值税。

[要求10]

计算5月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本题来源:2025年注会《税法》第一次万人模考 点击去做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

业务(1)需要缴纳增值税。(0.5分)

业务(1)的销项税额=2200×60%×13%=171.6(万元)(1分)

[要求2]
答案解析:

业务(2)企业购买办公楼应缴纳的印花税=1200×0.05%=0.6(万元)(1分)

[要求3]
答案解析:

业务(2)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1200×9%+100×13%=121(万元)(1分)

[要求4]
答案解析:

业务(3)不需要缴纳增值税。(0.5分)

理由: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税。(1分)

[要求5]
答案解析:

业务(4)应缴纳的车辆购置税=39.55÷(1+13%)×10%=3.5(万元)(1分)

业务(4)2024年应缴纳的车船税=480÷12×8=320(元)(1分)

[要求6]
答案解析:

业务(5)不能抵扣进项税额。(0.5分)

理由:外聘专家不属于与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员工,也不属于企业作为用工单位接受的劳务派遣员工,企业为其支付的境内机票款,其进项税额不能抵扣。(1分,回答出“外聘专家不属于企业员工也不属于劳务派遣员工,进项税额不能抵扣”可得1分,意思相近即可)

[要求7]
答案解析:

业务(6)可抵扣的进项税额=0.981÷(1+9%)×9%+0.013=0.094(万元)(1分)

[要求8]
答案解析:

5月可抵扣的进项税额=121+39.55÷(1+13%)×13%+0.094=125.644(万元)(1分)

[要求9]
答案解析:

加计抵减前增值税应纳税额=171.6+100×80%×13%-125.644=56.356(万元)

加计抵减额=125.644×5%=6.28(万元)(1分,在“5月应缴纳的增值税”计算正确的前提下,加计抵减额计算正确可得1分)

5月应缴纳的增值税=56.356-6.28=50.076(万元)(1分)

[要求10]
答案解析:

5月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50.076×7%=3.51(万元)(0.5分)

5月应缴纳的教育费附加=50.076×3%=1.5(万元)(0.5分)

5月应缴纳的地方教育附加=50.076×2%=1(万元)(0.5分)

或:5月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合计数=50.076×(7%+3%+2%)=6.01(万元)(1.5分)

立即查看答案
立即咨询
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

下列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税务处理的表述中,符合税法规定的是(  )。

  • A.

    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基金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

  • B.

    某企业出口产品退还增值税,应同时退还已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

  • C.

    某企业进口翡翠玉石,海关代征增值税和消费税应同时代征城市维护建设税

  • D.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内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城市维护建设税遵循“进口不征、出口不退”原则,选项B、C不当选。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内按20000元/户/年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选项D不当选。

点此查看答案
第2题
[单选题]

下列关于关税特殊进口货物计税价格确定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 A.

    留购的租赁货物,以海关审定的租金为关税计税价格

  • B.

    经海关批准,对规定情形中暂时进境的货物,按照一般进口货物计税价格确定的有关规定确定

  • C.

    运往境外修理的货物,以境外修理费及其运费、保险费为基础确定

  • D.

    捐赠进口的货物,以倒扣价格估价方法估定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留购的租赁货物,以海关审定的留购价格为关税计税价格,选项A不当选。运往境外修理的货物,出境时已向海关报明,并在海关规定期限内复运进境的,以境外修理费和料件费为基础审定计税价格,选项C不当选。易货贸易、寄售、捐赠、赠送等不存在成交价格的进口货物,由海关与纳税人进行价格磋商后,按照“进口货物海关估价方法”估定计税价格,5种估价方法应当依次使用,不能直接使用倒扣价格估价方法,选项D不当选。

点此查看答案
第3题
[不定项选择题]

缔约国甲国居民个人小陈因在缔约国另一方乙国从事受雇活动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如果仅需在居民国甲国征税,应同时满足的条件有(  )。

  • A.

    小陈在任何12个月中未在乙国停留连续或累计超过183天

  • B.

    小陈在任何12个月中在乙国停留连续或累计超过183天

  • C.

    小陈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并非由乙国居民雇主或代表该雇主支付

  • D.

    小陈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并非由雇主设在乙国的常设机构或固定基地所负担

答案解析
答案: A,C,D
答案解析:

缔约国一方居民个人因受雇取得的薪金、工资和其他类似报酬,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缔约国另一方有征税权:(1)该居民个人在任何12个月中在缔约国另一方停留连续或累计超过183天。(2)该项报酬由缔约国另一方雇主支付或代表缔约国另一方雇主支付。(3)该项报酬由雇主设在缔约国另一方的常设机构或固定基地所负担。反之,当其取得的所得,均不满足上述三个条件时,应仅在居民国征税。选项A、C、D当选。

点此查看答案
第4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

甲公司应在1月5日—2月3日期间办理税务登记手续。(1分)

[要求2]
答案解析:

甲公司应在9月2日—9月9日期间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1分)

[要求3]
答案解析:

甲公司应缴纳企业所得税=600÷(1+6%)×15%×25%=21.23(万元)(1分)

[要求4]
答案解析:

甲公司应缴纳增值税=600÷(1+6%)×6%=33.96(万元)(1分)

[要求5]
答案解析:

甲公司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33.96×(7%+3%+2%)=4.08(万元)(1分)

点此查看答案
第5题
[组合题]

(本小题16分)某汽车制造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1年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2022年度该企业自行计算的会计利润为20980万元,企业已预缴企业所得税1360万元。

2023年3月该企业进行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聘请了某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核,发现如下事项:

(1)3月收到上年度新能源汽车财政补贴,确认营业收入1000万元,已缴纳增值税,未对其成本费用进行单独核算。企业拟将其确认为企业所得税不征税收入。

(2)4月转让公寓一栋,取得含增值税收入5000万元,企业选择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另按规定缴纳转让环节其他税费12万元。该公寓购于2014年12月,购房发票上注明金额3500万元,已缴纳契税。企业自行计算缴纳土地增值税6.43万元。

(3)8月购进一批汽车零部件尚未领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400万元,增值税52万元。企业拟选择将其在当年一次性全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4)12月购入一栋不含增值税售价4000万元的闲置厂房,因该厂房尚未办理权属登记,企业未计算缴纳房产税。

(5)12月发现有一笔发生于2016年的实际资产损失50万元未在当年扣除,拟向税务机关申报确认损失并于2022年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6)12月向甲公司赊销一批汽车,合同约定不含增值税售价800万元、增值税104万元。企业将该应收账款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月末双方达成重组协议,甲公司以一批汽车配件偿还该欠款,甲公司向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配件价款750万元,增值税97.5万元,该批配件的实际成本650万元。重组当日,该笔应收账款的公允价值为904万元。企业会计处理为:

借:库存商品 8065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975000

 贷:应收账款 9040000

(7)全年投入8900万元研发费用进行自主研发,相关明细如下表所示。

研发费用明细表

(8)成本费用中含实际支付的合理工资、薪金3550万元,其中含因接受劳务派遣用工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费用550万元;发生职工福利费650万元、职工教育经费420万元;为高级技术人员购买商业健康险,支付保险费100万元。

(其他相关资料:当地契税税率为3%,各扣除项目均在汇算清缴期取得有效凭证)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顺序计算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

不正确。(0.5分)

理由:企业对取得的新能源汽车财政补贴资金发生的支出未单独进行核算,不能将该笔财政补贴作为不征税收入。(1分,回答出“未单独核算支出,不能作为不征税收入”可得1分,意思相近即可)

[要求2]
答案解析:

本要求共3分。

转让公寓应缴纳增值税=(5000-3500)÷(1+5%)×5%=71.43(万元)

取得公寓时已纳契税=3500×3%=105(万元)

可扣除的项目金额=3500×(1+7×5%)+105+12=4842(万元)

增值额=5000-71.43-4842=86.57(万元)

增值率=86.57÷4842×100%=1.79%

应缴纳土地增值税=86.57×30%=25.97(万元)(2分)

业务(2)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25.97-6.43=19.54(万元)(1分)

[要求3]
答案解析:

企业处理不正确。(0.5分)

理由:截至2027年12月31日,新购进的设备、器具(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汽车零部件属于存货,不属于固定资产,因而企业处理不正确。(1分,回答出“汽车零部件不属于固定资产”可得1分,意思相近即可)

[要求4]
答案解析:

企业房产税处理正确。(0.5分)

理由: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本题中,购入厂房尚未办理权属登记,不需要缴纳房产税。(1分,回答出“未办理权属登记,不需要缴纳房产税”可得1分,意思相近即可)

[要求5]
答案解析:

企业申报确认损失处理不正确。(0.5分)

理由:企业以前年度发生的资产损失未能在当年税前扣除的,可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后方能在税前扣除。其中,属于实际资产损失的,准予追补至该项损失发生年度扣除,其追补确认期限一般不得超过5年。本题中,企业的实际资产损失发生于2016年,至2022年已超过5年。(1分,回答出“实际资产损失至2022年已超过5年”可得1分,意思相近即可)

[要求6]
答案解析:

业务(6)企业应确认的债务重组损失=904-(750+97.5)=56.5(万元)(0.5分)

业务(6)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56.5万元。(0.5分)

汽车配件应确认的计税基础为750万元。(0.5分)

[要求7]
答案解析:

其他相关费用扣除限额=(2000+1000+3800+1300)÷(1-10%)×10%=8100÷(1-10%)×10%=900(万元)>其他相关费用800万元,其他相关费用在计算加计扣除时可以据实扣除。(1分,得出“其他相关费用在计算加计扣除是可以据实扣除”的结论可得1分)

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为8900万元。

业务(7)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8900万元。(0.5分)

[要求8]
答案解析:

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费用不能作为企业的工资、薪金支出。(0.5分)

理由:企业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按照协议(合同)约定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费用,应作为劳务费支出。(0.5分)

可税前列支的工资、薪金=3550-550=3000(万元)

职工福利费扣除限额=3000×14%=420(万元),实际发生额超过限额,调增应纳税所得额=650-420=230(万元)

职工教育经费扣除限额=3000×8%=240(万元),实际发生额超过限额,调增应纳税所得额=420-240=180(万元)

企业为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

业务(8)应调增的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230+180+100=510(万元)(2分)

[要求9]
答案解析:

应纳税所得额=20980-19.54-56.5-8900+510=12513.96(万元)

应补缴的企业所得税税额=12513.96×15%-1360=517.09(万元)(1分)

点此查看答案
  • 激活课程
  • 领取礼包
  • 咨询老师
  • 在线客服
  • 购物车
  • App
  • 公众号
  • 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