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选项C,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货物又涉及服务,为混合销售。住宿、接送机都是服务,没有涉及货物。所以不属于混合销售。
选项D,自2017年5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活动板房、机器设备、钢结构件等自产货物的同时提供建筑、安装服务,不属于混合销售,应分别核算货物和建筑服务的销售额,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率或征收率。
选项E,一个主体从事多种类业务,属于兼营。

拓展练习
选项A,自2018年1月1日起,纳税人为客户办理退票而向客户收取的退票费、手续费等收入,按照“其他现代服务”缴纳增值税;
选项B,纳税人提供武装守护押运服务,按照“安全保护服务”缴纳增值税;
选项C,宾馆、旅馆、旅社、度假村提供会议场地及配套服务的活动,按照“会议展览服务”缴纳增值税。

选项B,“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金、补偿金”,是指合同中明确承诺到期本金可全部收回的投资收益。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取得的非保本的上述收益,不属于利息或利息性质的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选项C,港口设施经营人收取的港口设施保安费按照“港口码头服务”缴纳增值税。
选项D,自2018年1月1日起,纳税人已售票但客户逾期未取得的运输逾期票证收入,按“交通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而纳税人为客户办理退票而向客户收取的退票费、手续费等收入,则按照“其他现代服务”缴纳增值税,注意二者的区分。

选项A、B,水路运输的光租业务、航空运输的干租业务,属于“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水路运输的程租、期租业务,属于“交通运输服务”;
选项D,纳税人在游览场所经营索道、摆渡车、电瓶车、游船等取得的收入,按照“生活服务——文化体育服务”缴纳增值税。

选项A,将外购的货物无偿赠送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应视同销售。
选项B,属于特殊的销售行为,应缴纳增值税。
选项C,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应视同销售。但用于公益事业或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选项D,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应税服务应视同销售,但提供方主体不包括自然人。用于公益事业或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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